网络安全管理
不履行备案职责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25-06-19 17:23:35    来源: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