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你好 户口怎么从父母户口独立出去 | ||
姓 名 | 徐**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6月16日 | ||
信件内容 | 怎么独立出去 该怎么办理 需要什么资料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请朝天分局回复 来信同志: 你好!你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现将你所咨询事宜回复如下: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制定的《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析产等变化要求分户,且已经进行房屋分割,并取得独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可以凭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乡村凭村(居)委会同意分户证明; 4、房屋独立所有权或使用权合法证明材料。 你如需办理分户手续请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地派出所办结。 感谢你对朝天公安的支持与理解。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2020年7月2日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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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信访处 市局信访处 | ||
处理时间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