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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咨询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0917001
标 题 摩托车禁限行情况咨询
姓 名 毛**
手    机 182****0889
地址 东坝街*****
身份证号 5108**********1859
身    份 驾驶员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1年09月17日
信件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截止2021年9月,广元市利州区城区的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有哪些?摩托车禁限行区域有哪些?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来信同志你好:

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营造良好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城区道路实际,经市政府同意,货车通行秩序管理如下:

一、管理区划

(一)禁行区:将军桥路口、瞻凤路、兴安路、国道212线至龙洞碥大桥段以南,南环路、明月路以北的嘉陵城区、东坝城区、南河城区、万源城区,滨江大道,大石滨河南路。

(二)限行区:市城区瞻凤路、兴安路以北,二环路北段、东二环以西的城区;白龙路以西的万源城区。

(三)过境线:明月路、米仓路、澳体大桥、利州东路三段、东二环、二环路北段、电子路北延线将军桥段、蜀门北路二段、则天大桥(嘉陵江严家湾大桥建成后改由国道108线千佛崖段、嘉陵江严家湾大桥通行)、则天路、皇泽寺下穿道、滨江大道嘉陵江四号桥北段、嘉陵江四号桥、海口路、兰州路、南环路至广柏路口段。

(四)连接线:兴安路、白龙路。

二、管理对象

普通载货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挂车、牵引车、罐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低速载货汽车(原三四轮农用运输车)及拖拉机等车辆。

5.5米以下皮卡车、军用货车、警用货车、消防车、工

程抢险车、环卫清扫车、洒水车、环卫垃圾运送货车以及其他专用制式城市道路养护、维修、下水道清疏、园林绿化、邮政等货运车不受本通行管理限制。

三、管理措施

(一)禁行区范围内,除过境线外、连接线外,全天候

禁止管制货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确因运输生产、生活、施工等物资需要进入禁行区(以下简称“入城”)的管制车辆,须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办理相应手续,在交通高峰时段段(每日7:30—9:00、17:00—19:00)以外,按照运输物资、数量、地点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禁止进入过境线以外的中心城区道路通行。

(三)进出限行区域的管制车辆,须从过境线或连接线通行。

(四)其它跨区域或过境通行管制车辆,应从过境线、连接线及禁行区以外的高速公路、城乡道路通行。

(五) 货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装运散装物料须安装封车蓬盖,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六)经允许进入城区的货车,应当在城市道路范围以外停放或者装卸货物,确需临时占道装卸货物的,须事前征得现场交通民警的同意。

    摩托车禁行区域:蜀门北路、蜀门南路、北京路、利州东路、苴国路

    感谢你的来信。


                                广元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8日

处理对象 市局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21-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