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写信
首页
征集调查
警务资讯
新闻中心
权威发布
警方提示
媒体报道
公安影像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依申请公开
国家、省、县区和部门平台
互动交流
调查征集
我要写信
网上办事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营商环境
当前位置:
首页
>>
警务资讯
>>
权威发布
>> 正文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5号)
发布日期:2020-01-31 15:07 阅读: 次
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出如下要求:
企业复工复产须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群防群治工作。企业要做好返岗人员登记工作,若有湖北籍员工返广或本企业员工14日内到过湖北的,无症状的须先行居家隔离14日,有症状的立即就医。企业要按要求做好工作场所消毒工作,工作场所、员工宿舍等要经常通风换气,原则上员工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员工就餐通过延长就餐时段、轮流安排、送餐到岗等方式分散进行,避免聚集。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1月31日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 (第6号)
下一条: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 (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