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广元市公安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广元市公安局编制了《广元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广元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仔细阅读《广元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广元市公安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市公安局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广元市公安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广元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看,网址为:http://gaj.cngy.gov.cn。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外,广元市公安局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通报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广元市公安局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广元市公安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刑事司法类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广元市公安局网上公安局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可以在广元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从广元市公安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二)受理流程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三)收费标准

    1、广元市公安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按国家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也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广元市公安局网上公安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145号

    邮政编码:628200。

    联系电话:0839-5201027。

    传真号码:0839-5201193。

    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