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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安局 关于招聘公安勤务辅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1 09:32   阅读:
因七盘关公安检查站工作需要,广元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勤务辅警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招聘勤务辅警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
4.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5. 辅警身高女性在1.60以上、男性在1.70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7.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其他不适应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军人;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市公安局1号楼4楼410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提交《广元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招聘考试
考试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为2019年3月4日上午9时至17时。面试地点:广元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广元市利州区南河成都路17号)。
五、招聘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如果出现面试成绩一样时须进行第二轮面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政治审查
政审由应聘者持《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注政审意见。
七、岗前培训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于2019年3月11日在特巡警支队参加为期10天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试用上班,试用期为2个月。
八、录用及待遇
经报名初审、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考核合格后,按成绩高低依次聘用。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工资面议。
 九、本公告由广元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9-5201068
 
 
广元市公安局
2019年2月21日
 
广元市公安局辅警人员登记表
 
 
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籍贯   身高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暂住地址  
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婚姻状况   文化程度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是否参加社会保险   准驾车型  
特长爱好   人员编号  
个人简历  
主要社会关系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或住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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