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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公安局6号办公楼维修工程”的更正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3 16:30   阅读:
各潜在投标人:
    原“谈判邀请”P2页作如下两点更正:
第一点: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现更正为: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第二点: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9:0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7日9: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309:0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8年11309:00(北京时间)
 
其它内容不变。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