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警务资讯 >> 权威发布 >> 正文
剑阁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16 10:16   阅读: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消防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市政府目标任务,结合剑阁县公安消防大队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专职消防队员13人(其中征召持有B照及以上驾驶员3人)。招聘人员身份为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不具备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消防事业,服从安排。

4、岗位要求:仅限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18-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有水电工技术者优先。

消防专业毕业或消防部队退役官兵应聘消防队员的,此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工作性质:主要做好执勤战备,灭火战斗及处置突发事件(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管理规定)。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剑阁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审查及考试中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途径

仅接受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为剑阁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三楼(下寺镇翠云大道19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警官 8284004623/0839-5208119

许警官 15283931985

(二)报名时间

11月16日-11月22日18时(8:30—12:00;14:30—18:00,节假日不休)。

(三)报考资格初审

报名者需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体检合格报告,政治审查报告(由派出所出具)。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理论考试占总成绩25%、体能考核占总成绩35%、面试占总成绩40%。

1、理论考试:消防常识、党的方针政策、消防相关法律法规与安全防护知识;

2、体能考试:100米、3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

3、面试:个人陈述、现场答辩。

(二)考核时间

11月23日至11月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根据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检查。

六、政治审查: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

时间:11月25日至11月26日。

七、聘用上岗

(一)公示

聘用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待试用期满后由剑阁县公安消防大队按规定签订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1、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组成,并与岗位、等级、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合同。实习期间工资为2100元/月,驾驶员实习期间工资为2500元/月。

2、统一食宿,由招聘单位保障;按季节、气候特点配发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3、按规定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购买意外伤害险。

八、注意事项与监督

(一)此项工作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监督电话:0839-5208122)

(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经确定后通知到每个考生,应考生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附:剑阁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剑阁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剑阁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