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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3 16:49   阅读:



 
    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广委办〔2016〕38号)、《关于做好2017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广组通〔2017〕97号)精神,现将2017年广元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考前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7年11月24日下午5: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请拨打电话:0839-5201067。
确认为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在面试确认期间传真至0839-5201027或发送扫描件至公告邮箱。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等信息。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时至下午5:30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广元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市局1号楼4楼410办公室)。
    资格复审考生需要携带下列资料(即资格复审的主要项目):
    1.《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填写,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要粘贴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须与网上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实战教官职位需要提供由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聘任的警务实战技能教官资质证书且必须提供具有2年以上公安教学培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表彰奖励证书。
    7.公务员登记表。
    8.人民警察证。
    9.3张2寸报名确认时上传的免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10.政法体改生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11.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
    12.上述材料中,《报名登记表》原件2份、《笔试准考证》及各种证明材料均须原件1份(由招录单位留存)。其他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比对后,原件退回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发给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本次遴选的所有职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二)面试时间:
    本次遴选的所有职位面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达面试地点后,按考场指示牌标识,请于8:00时前到达候考室,8:30时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生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拟于2017年12月上旬在广元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gygaj.gov.cn〉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联系电话:0839-5201067   0838-5201068
附件:
1.2017年市公安局公开遴选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广元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附件1:2017年市公安局公开遴选面试入.xlsx

附件: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