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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安局 关于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 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2-06 17:00   阅读:
 
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广委办〔2016〕38号)、《关于做好2016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广组通〔2016〕143号)精神,现将2016年广元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7年2月9日下午5: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请拨打电话:0839-5201028。
确认为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附件2),经本人签名,在面试确认期间传真至0839-5201027或发送扫描件至公告邮箱。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等信息。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时间:2017年2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6:0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地点:广元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市局1号楼2楼201室)
考生需要携带下列资料(即资格复审的主要项目):
 1.《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填写,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要粘贴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须与网上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法医专业职位需要提供职称证书。
6.表彰奖励证书。
7.公务员登记表。
8.人民警察证。
9.3张2寸报名确认时上传的免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10.文秘、法医类职位要求满足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11.政法体改生提供由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12.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
13.上述材料中,《报名登记表》原件2份、《笔试准考证》及各种证明材料均须原件1份(由招录单位留存)。其他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比对后,原件退回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发给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1. 文秘、法医、理化检验职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形式。
2.综合类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二)面试时间:
文秘职位面试于2017年2月14日上午进行,法医、理化检验职位面试于2017年2月14日下午进行,综合类职位面试于2017年2月16日进行。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到达面试地点后,按考场指示牌标识,请于8:00前到达候考室(14日下午面试考生于14:00前到达候考室)。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14日下午面试14:30前未进入候考室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生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拟于2017年2月20日前在广元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gygaj.gov.cn〉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联系电话:0839-5201028   0838-5201068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广元市公安局
                           2017年2月6日

附件:附件1:2016年广元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工.xlsx

附件: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