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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领涉案摩托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2-16 09:49   阅读:

 
广大市民朋友:
    我局在办理周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依法扣押一批涉案摩托车,因部分被扣押的摩托车原主不明确或经本局通知部分当事人仍未领取,根据涉案财物管理有关规定,现对该批摩托车进行公告,请摩托车合法拥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合法凭证来我局认领。六个月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本局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所公告的摩托车进行处理。
    联系人:赵警官  胡警官           
    联系电话:13981286848  13981216126
 
附:涉案摩托车清单
特此公告
 
 
 
苍溪县公安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