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0受理报警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二、110受理求助范围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5.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