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公告告知如下,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到广元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接受处理或提出陈述与申辩,逾期不到案接受处理、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1.交通违法行为人闫广兵(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86****5614,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1月14日19时39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打铁街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2.交通违法行为人邓家军(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73****0430,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136460):现查明,你于2018年1月15日23时34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19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3.交通违法行为人秦国兵(男,身份证号码:5108221976****5773,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071640):现查明,你于2018年1月25日22时13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滨江大道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2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1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4.交通违法行为人张由志(男,身份证号码:5108121992****1052,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375720):现查明,你于2018年1月29日21时43分在广元市利州区群心村至下西建设村1100公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5.交通违法行为人熊攀(男,身份证号码:5108111984****427X,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335823):现查明,你于2018年1月29日22时5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曾家营路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6.交通违法行为人黄金帅(男,身份证号码:1304341983****4815,驾驶证档案编号:130401691030):现查明,你于2018年2月8日0时41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7.交通违法行为人李大为(男,身份证号码:5108111979****3474,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143339):现查明,你于2018年2月10日22时06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8.交通违法行为人吴永刚(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74****041X,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0113214):现查明,你于2018年2月12日22时4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望江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9.交通违法行为人边勇元(男,身份证号码:5108241987****6638,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037709):现查明,你于2018年2月12日23时11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10.交通违法行为人李刚(男,身份证号码:5139011986****4559,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2月26日20时19分在广元市利州区群心村至下西建设村1100公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50元的行政处罚。
11.交通违法行为人何玉军(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70****0494,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2833728):现查明,你于2018年3月13日21时24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古渡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19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12.交通违法行为人马雄飞(男,身份证号码:5108111987****1479,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283529):现查明,你于2018年4月9日22时46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古渡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13.交通违法行为人马勇(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5****0014,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076340):现查明,你于2018年4月10日20时37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望江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14.交通违法行为人苟永(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87****0512,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5月7日20时48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滨江大道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2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3100元的行政处罚。
15.交通违法行为人毛朝元(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50****0051,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2822554):现查明,你于2018年6月10日23时02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古渡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16.交通违法行为人廖家茂(男,身份证号码:5129221952****4216,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6月21日15时04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将军桥路口100米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17.交通违法行为人昝波(男,身份证号码:5108211972****8514,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2833988):现查明,你于2018年6月24日21时43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望江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18.交通违法行为人赵从裕(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5****0058,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026386):现查明,你于2018年7月7日22时48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19.交通违法行为人李宝杰(男,身份证号码:5108121997****3036,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2838895):现查明,你于2018年7月14日23时17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20.交通违法行为人刘少国(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55****0431,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7月16日23时05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女皇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21.交通违法行为人阚军(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91****1736,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226868):现查明,你于2018年7月22日1时03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古渡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22.交通违法行为人侯文韬(男,身份证号码:1201011987****4019,驾驶证档案编号:120004320271):现查明,你于2018年8月17日0时53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19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3.交通违法行为人党兴东(男,身份证号码:5108221968****0819,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9月10日23时15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古渡路700米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24.交通违法行为人李树森(男,身份证号码:5108121987****3259,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9月19日19时38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望江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25.交通违法行为人苏绍伟(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8****0050,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10月17日21时19分在广元市利州区瞻凤路800米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26.交通违法行为人董万平(男,身份证号码:5138211987****203X,驾驶证档案编号:511400292055):现查明,你于2018年10月22日0时55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19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7.交通违法行为人杨兴龙(男,身份证号码:5108221986****4975,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10月26日20时43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女皇路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28.交通违法行为人李联杰(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52****0336,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11月15日20时22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望江路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29.交通违法行为人韩传坤(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70****0517,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12月6日15时18分在广元市利州区群心村至下西建设村0001公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50元的行政处罚。
30.交通违法行为人靳广成(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53****0033,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174518):现查明,你于2018年12月6日15时37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19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31.交通违法行为人谭怀全(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2****6058,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12月12日20时2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女皇路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32.交通违法行为人李超(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5****0957,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8年12月19日21时18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女皇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33.交通违法行为人肖文强(男,身份证号码:5108111978****2374,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1月7日19时38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女皇路4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34.交通违法行为人何昌荣(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6****6051,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154804):现查明,你于2019年1月9日13时44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望江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35.交通违法行为人安仁国(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71****0412,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1月11日14时40分在108国道1890公里2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36.交通违法行为人王永红(男,身份证号码:5109221967****521X,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1月17日19时4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烟波街400米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37.交通违法行为人阎文春(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9****0458,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0112237):现查明,你于2019年1月21日14时10分在108国道1890公里2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38.交通违法行为人韩奇(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73****5636,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1月22日20时4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群心村至下西建设村0100公里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39.交通违法行为人王元君(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4****0034,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0105731):现查明,你于2019年3月5日19时47分在广元市利州区烟波街400米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2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1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40.交通违法行为人闫文兴(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56****0435,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3月8日15时38分在广元市利州区群心村至下西建设村0010公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41.交通违法行为人杨文林(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56****0410,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3月25日19时36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女皇路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42.交通违法行为人李金明(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55****1851,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0071352):现查明,你于2019年4月15日13时43分在108国道1890公里2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43.交通违法行为人焦国生(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4****8215,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2602929):现查明,你于2019年4月24日15时17分在108国道1890公里2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44.交通违法行为人岳丕建(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52****0450,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5月14日14时13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氮肥厂—广元煤矿0100公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45.交通违法行为人余荣华(男,身份证号码:6123261966****5435,驾驶证档案编号:610726006338):现查明,你于2019年6月5日14时37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国粮街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46.交通违法行为人母富生(男,身份证号码:5108121986****5012,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6月22日21时25分在广元市利州区群心村至下西建设村1100公里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47.交通违法行为人杨建会(男,身份证号码:5108121988****0010,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6月24日21时05分在广元市北二环路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48.交通违法行为人苟永(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87****0512,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8月6日23时46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439号测速点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49.交通违法行为人李华(男,身份证号码:5002261985****387X,驾驶证档案编号:500701615652):现查明,你于2019年8月20日22时12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打铁街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50.交通违法行为人乔君(男,身份证号码:5108111987****0410,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2626082):现查明,你于2019年9月17日22时15分在108国道1876公里1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51.交通违法行为人吴蛟(男,身份证号码:5119221994****4016,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9月17日23时15分在212国道875公里1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52.交通违法行为人罗光友(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72****2090,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120059):现查明,你于2019年9月24日20时54分在108国道1890公里1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19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53.交通违法行为人巩建忠(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7****0076,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9月30日19时0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东风坪社区路1100公里1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54.交通违法行为人王学福(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9****5191,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2811081):现查明,你于2019年9月30日19时3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东风坪社区路1100公里1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55.交通违法行为人马瑞鹏(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56****0012,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031387):现查明,你于2019年10月10日19时59分在108国道1875公里1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56.交通违法行为人何正高(男,身份证号码:5108231974****9253,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2626155):现查明,你于2019年10月10日20时03分在108国道1878公里2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19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57.交通违法行为人柳万红(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8****0434,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0115357):现查明,你于2019年10月14日13时31分在108国道1890公里1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19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58.交通违法行为人鲜文祺(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91****5459,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270786):现查明,你于2019年10月27日1时08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古渡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59.交通违法行为人李文军(男,身份证号码:6123261967****4913,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084782):现查明,你于2019年11月10日23时07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女皇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60.交通违法行为人韩国文(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68****0419,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2001752):现查明,你于2019年11月20日14时53分在广元市利州区群心村至下西建设村0005公里2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19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61.交通违法行为人谭德明(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48****0331,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11月23日21时0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望江路50米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62.交通违法行为人付平(男,身份证号码:5108121977****0417,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19年12月4日19时35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望江路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63.交通违法行为人蒲志科(男,身份证号码:5129011965****0474,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2823426):现查明,你于2019年12月16日14时5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滨江大道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64.交通违法行为人谢欢(男,身份证号码:5108211987****1333,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021736):现查明,你于2020年1月11日8时1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嘉陵江严家湾大桥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65.交通违法行为人李汶尧(男,身份证号码:5108111988****0894,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373261):现查明,你于2020年1月13日20时15分在108国道1875公里1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66.交通违法行为人沈正勇(男,身份证号码:5108121992****1052,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434972):现查明,你于2020年4月9日8时55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古渡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67.交通违法行为人余文超(男,身份证号码:6123261989****5432,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20年4月10日21时55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国粮街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68.交通违法行为人尚永乾(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57****1211,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20年4月16日15时04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古渡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69.交通违法行为人李宗俊(男,身份证号码:5108241973****5874,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4555475):现查明,你于2020年4月17日8时55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古渡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4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70.交通违法行为人饶康林(男,身份证号码:5108241993****2372,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418932):现查明,你于2020年5月14日21时31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嘉陵江严家湾大桥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71.交通违法行为人张明(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83****5616,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0211038):现查明,你于2020年6月4日20时11分在广元市利州区群心村至下西建设村100公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19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72.交通违法行为人张园海(男,身份证号码:5108122000****3036,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2630004):现查明,你于2020年7月11日5时3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下河街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73.交通违法行为人李燕(男,身份证号码:5002211985****4133,驾驶证档案编号:500702105653):现查明,你于2020年10月11日22时49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74.交通违法行为人李开贵(男,身份证号码:5107221965****5014,驾驶证档案编号:无):现查明,你于2020年11月16日15时0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金轮南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你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拟决定对你作出合并处罚款2900元的行政处罚。
75.交通违法行为人孟春勇(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95****3817,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1568662):现查明,你于2020年12月15日23时14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76.交通违法行为人涂兴玮(男,身份证号码:5108021976****0013,驾驶证档案编号:510802615114):现查明,你于2020年12月18日15时54分在广元市利州区古渡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查获经过、现场的执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你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