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写信
首页
征集调查
警务资讯
新闻中心
权威发布
警方提示
媒体报道
公安影像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依申请公开
国家、省、县区和部门平台
互动交流
调查征集
我要写信
网上办事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营商环境
当前位置:
首页
>>
警务资讯
>>
警方提示
>> 正文
警方提示:儿童乘车“四不宜”
发布日期:2014-10-11 09:16 阅读: 次
1、12岁以下儿童不宜坐“副驾驶”;
2、家长不宜抱孩子乘车;
3、不宜让孩子在车里做游戏;
4、不宜让孩子头部探出天窗。
调查显示,对安全座椅重视不够,也是儿童乘车隐患,目前国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驾驶员仅有少数。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