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专区
贺旭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近年来,很多县级公安机关在警务机制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面对新变化、新挑战,县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时不我待的创新精神和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开创新时代公安工作新局面。
创新打击犯罪机制,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业。近年来,刑事犯罪智能化以及跨区域性、流窜性特征明显,公安机关原有各自为阵、单一警种作战侦查模式已经难以适应这一转变,全局调警、大兵团作战难以形成攻坚合力,做强打击犯罪专业队伍势在必行。针对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现状,应进一步统筹资源、内部挖潜,在“大警种、大部制”背景下,建立“1+ N+n”打击犯罪新机制。
应树立“立足小案拓展、适度经营扩大、聚力系列攻坚”侦查工作思路,统筹警力资源配置,强化情报技术支撑和人财物保障,整合刑侦、经侦、禁毒、情报、网安等部门合力,推行“1+N+n”勤务运行模式。其中,“1”为刑警大队,突出打击犯罪统筹、侦查破案核心作用;“N”为禁毒、治安、经侦等一线警种,突出专业警种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n”为派出所,突出基层基础服务打击犯罪作用。这种勤务运行模式,使刑侦、经侦、禁毒、情报、网安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破解了侦查警力不足、各自为阵、“拳头”不硬的难题。
在工作绩效考核上,应突出专业警种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和派出所基础工作反哺打击犯罪的支撑作用;在执法监督管理上,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配套落实主办侦查员、法制员、警种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四级审核把关制度,着力提升办案质量;要进一步聚焦“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犯罪,净化社会环境,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要更快地破本地案件、破现行案件,更多地破大案、破有影响的案件,更好地办案、办成精品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夯实公安基层基础,让人民群众感受祥和安宁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前沿和基石,在公安工作中有基础性、先导性地位。近年来,受部分不合理考核导向的影响,派出所工作出现“本末倒置”的状况,导致基础工作弱化,服务公安实战效果难以彰显。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重在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具体来讲,就是要按照“明责、减负、增效”的总体要求,改革创新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要推动派出所回归基础防控主业,以人口管理为重点,夯实基础信息采集、治安要素管控、平安建设源头预防、服务辖区群众工作,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密切联系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全面开展辖区治安防范、人口管理、行业场所管理、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等工作,把基层派出所建设成为基础工作稳固扎实、信息应用主导实战、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勤务运行高效科学的基层战斗实体,努力实现辖区“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祥和安宁。
应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和保障机制,实行基础工作责任倒查,突出基层基础工作反哺公安实战作用,重点考核可防性案件防范、通过基础工作提供破案线索等方面,切实加强基层基础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等方面的紧密衔接;要强化社区警务、农村警务,推行“民警+辅警+社会力量”模式,严格落实每周驻警务室工作时限,杜绝“有室无人”的情况,真正把警务室建成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要整合综治工作中心、单位内保人员、城市和农村网格员等力量,形成“公安为主、社会配合、统一指挥、全民联动”的群防群治格局,强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防止因发生安全事故致贫、因发生侵财案件返贫、因发生案事件阻碍脱贫的问题发生。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让人民群众感受和谐稳定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是公安机关的应尽之责,更是公安机关担当作为的具体体现。公安机关应积极打造经济发展软环境,确保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顺利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随着项目投资、产业发展的不断深入,一些“空壳”招商引资项目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事件增多,对社会稳定带来挑战。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经济发展到哪里,公安服务保障就到哪里”的理念,主动将公安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同步源头跟进、稳定风险防控到位,同步联动治理、打防一体护航到位,同步管服创新、发展支撑保障到位。
公安机关应在项目招引过程中主动配合开展背景资质等准入条件审查,从源头上减少稳定风险隐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打击阻扰破坏违法犯罪行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项目实施全过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办事环节、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公安机关还应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全程控”,严格审查项目招商、签约、投资、建设过程,防止假投资、假招商;坚持“零容忍”,严打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坚持“拔钉子”,严厉惩处征地拆迁中违背政策、漫天要价等阻碍发展的行为。打击“三典型”,即违法招投标、征地拆迁、强揽强买强卖典型案件,净化发展环境,让惠及民生的项目顺利推进,让脱贫奔康的项目落地生根,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和谐稳定,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深化“放管服”改革,让人民群众感受高效便捷
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服务管理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最多跑一次”,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安机关高效便捷服务。
要进一步打造“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拓展“网上公安局”业务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出农村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一站式”速办制度,推行农村警务室预约代办户籍业务和“车管下乡”便民服务,惠及千家万户;要积极应对人才招引、农民工返乡创业等发展战略,深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出台便民措施,优化公安政务服务环境,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体验;深入推进公安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场镇活动,推行人民调解进驻基层派出所机制,高效服务群众。
(作者为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副区长、公安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