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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晚报]“受害人”被致轻伤二级 如何收押成了问题
发布日期:2016-08-18 14:44   阅读:
 
青川县公安局7月29日23时33分许接110指令:“村民陈某电话报称,在青川县关庄镇新华村一村民陈某
与其舅舅王某打牌时发生争吵,最后王某把陈某打伤,请查处。”接警后,青川县公安局关庄派出所民
警迅速赶往现场。
 
两名受害人受伤
民警送往医院救治
民警在现场没有发现违法行为人王某,仅发现两名受害人陈某、李某,陈某被其舅舅王某将左右手打伤
,当时右手肿起无法动弹,很有可能已经骨折。另一名受害人李某在劝解王某与陈某打架时,被王某将
右小臂外侧打伤,经民警查看很可能已经骨折,民警在勘查现场的同时组织相关警力送伤员陈某、李某
到关庄镇卫生院进行医治。
关庄卫生院对伤员进行处理后,发现卫生院的医疗条件不足,必须将伤员送往县级医院才能治疗,此时
伤者陈某、李某已身无分文,为使二人尽快得到治疗,民警想方设法找到带陈某、李某做工的老板强某
提前支付部分工钱将其送往青川县中医院进行治疗。
 
梳理案情
发现受害人是网上逃犯
将伤者送走后,民警回到关庄派出所已是凌晨5点,在派出所梳理整个案情时,办案民警发现伤者陈某、
李某与2016年6月29日关庄场镇邬某家摩托车被盗案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非常相像,怀疑被盗摩托车就在
打架的案发现场。民警处警时也发现现场停留多辆摩托车,民警对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身份信息在公
安网上进行比对并受理王某故意伤害案案件信息时,戏剧化的一幕出现,李某为网上逃犯。
据民警介绍,2014年李某在凉水镇盗窃摩托车,2015年被青川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因在缓刑执行期间
脱管,青川县司法局提请青川县人民法院对李某收监,由于找不到李某本人,由青川县公安局凉水派出
所提请网上追逃。
 
轻伤二级
如何接收嫌疑人成问题
发现此情况后,民警立即赶往青川县中医院设法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及网上逃犯李某控制起来,在赶往中
医院的途中,民警立即向关庄派出所所长白强汇报案情,白强指示,为防止打草惊蛇先将在打架时案发
现场发现的邬某被盗的摩托车,由关庄镇新华村村支书以借用的名义,将车辆扣押并妥善保存。随后,
民警赶到中医院将陈某、李某秘密控制起来。
但是问题又出现了,网上逃犯李某的右臂桡骨骨折。民警向法医咨询至少轻伤二级,已失去生活自理能
力,青川县看守所因故不能接收,将逃犯移交凉水派出所时,凉水派出所由于警力不多无法看守,也很
难接收逃犯,民警只好一直将李某、陈某控制起来,并将上述情况向白强汇报,经白强与县公安局法制
科、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合议决定将李某收监羁押。
8月2日,民警对因打架受伤住院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进行讯问时,二人如实供述了2016年6月29日凌
晨零时50分许,驾驶摩托车到青川县关庄镇场镇菜市场将邬某的摩托车盗走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由凉水派出所送青川县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取保候审。
 
 赵洋  广元晚报记者  赵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