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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辗转10余省市 广元破获系列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
发布日期:2015-11-18 10:27   阅读:
 
 
 
11月16日下午,广元市公安局召开“3·27”系列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案情通报暨赃款返还仪式。记者从获悉,“3.27”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成功侦破,当地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逮捕9人,审结起诉67人,涉案车辆82辆,累计涉案金额320余万元。
 
 
会上,广元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周述向川高公司发还追回的赃款205.2万余元,广元市昭化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3·27”专案组组长贺旭红介绍了该系列案件侦破的相关情况。
 
案件还原
 
安装液压装置减轻过磅重量 18人诈骗获利120余万
 
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敬某某、郑某等18人驾驶车辆从广元往德阳、成都都江堰运送水泥、煤炭,在所驾驶的货车第4轴、第6轴护滑桥(俗称钢板)上安装液压千斤顶,千斤顶连接车上加装的电动汞,利用电动汞提供动力,通过设置在货车驾驶室内的开关控制液压千斤顶的升降。
 
在上下高速公路收费站过磅计重时,驾驶员或车主使用千斤顶开关,将设置在护滑桥上面的千斤顶升起顶在货箱底板上,将货箱尾部抬高,使货箱内超载货物的重心前移至已经通过磅秤的前面3根轴上,然后保持货箱尾部抬高的状态使货车后面的三根轴通过磅秤,通过后在将升起的千斤顶降下,恢复货车原状态。
 
通过重量转移的方式,使经过磅秤所计算的重量远低于货车的真实重量,实现少缴通行费(系计重收费),从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每次数百至数千元。
 
经查,累计每辆车少则数万元,多则三十余万元不等,货车严重超载(高速公路上路55吨以下),致使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受到严重危害,彭某某等人共计诈骗获利120余万元。
 
2015年6月19日,专案组向昭化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彭某某等18人。
 
 
 
 
互换通行卡车牌 44人偷逃通行费100余万
 
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廖某某等人从广元往德阳、成都都江堰等地运输货物,为偷逃通行费,通过电话联络,事先安排人员驾驶相同类型空车在德阳、什邡等目的地附近高速路入站等候,之后与从广元行驶到此的车辆互换通行卡、互换车牌方式“调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使重车表现为行驶里程缩短、空车里程增加的假象,欺骗收费站收费员。
 
经查实,重车每次本应交通行费3000元至5000元,实际仅交200元至400元,每次诈骗获利3000元至4000元不等。陈某某等人少则获利数万元,多则三十余万元,共计骗取通行费100余万元。
 
2015年9月24日,专案组向昭化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送陈某某等44人。
 
 
 
 
非法安装兜售售液压设备 5人获利20余万元
 
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王某等向彭某某等人兜售、非法安装液压设备于大型货车底部钢板处,利用遥控操作、过磅时减轻重量计称等方式减少计费收费额、实施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
 
犯罪嫌疑人先后以13000元至14000不等的价格向货车车主彭某某等7辆大货车非法安装液压设备7套,并亲自向货车车主演示设备操作过程,从中获利20余万元。
 
2015年5月,分局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严某某、刘某等5人抓获,并将其位于新都、青白江的2处非法改装窝点捣毁,扣押7套设备、作案工具若干,冻结非法所得3万余元。
 
 
 
 
案件侦破 
 
40余警力辗转10余省市抓获嫌犯75人
 
据介绍,今年3月27日,广元警方在接到川北高速公路公司广元管理处报案后,立即部署开展侦查工作,抽调昭化分局、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交警支队精干警力等40余名人组成专案组,连续奋战6个多月,辗转10余省、市,展开抓捕、侦查和取证工作。
 
由于该系列案系跨区域团伙犯罪,案值大、涉案人数多,性质特殊,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侦破过程中,侦查员共调取书证1万余份,核对账目10余万笔,移送起诉的案卷卷宗50卷1万余页,单次询问笔录最长达100余页。
 
目前,广元警方通过法律宣讲、思想疏导、警示教育、扣押、冻结、追缴等多种方式积极追赃挽损,共追回赃款205.2万余元。
 
华西城市读本客户端记者 刘彦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