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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晚报]假装走错办公室 多次“顺走”挎包
发布日期:2015-04-07 15:24   阅读:
 
    由于犯罪成本低,而且就算盗窃被抓现行后,如果没有前期的案情串并和摸排,那么也会由于涉案金额小而只会被治安处罚。在拘留所呆几天后,出来又可以作案。犯罪嫌疑人王某(40岁,利州区人)就是瞅准这一点,于去年7月至今年2月,假装办事人员或走错办公室,多次将被害人的挎包“顺手”窃走。
 
    挎包被偷
    监控“找到”嫌疑人
    据利州区公安分局雪峰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今年2月2日,在我市某高校任教的张老师报案称,上课时自己将挎包放在办公室的办公桌上,等她上完课回到办公室时发现挎包“不翼而飞”,包里除了一些相关证件外,还有4000元现金。而此前,雪峰辖区的一些店铺和单位也曾发生过类似的拎包盗窃案。虽然监控拍下了嫌疑人,但由于嫌疑人用帽子将面部进行了遮挡,所以案件因缺乏线索而不得不搁浅。
    “这次刚好楼道里就有一个监控正对着被害者办公室的大门,而且嫌疑人当时未做任何伪装,所以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非常清楚。”民警经过大量走访和摸排,终于得知嫌疑人叫万军。通过对万军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民警发现万军是名前科人员,曾因拎包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因此万军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前期侦查工作,在掌握到万军的活动轨迹后,民警于3月4日晚11点半,在苍溪县城一宾馆将第二天准备出门旅游的犯罪嫌疑人万军抓获归案。
 
    假装办事
    随机选择作案目标
    经突审,万军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同时,万军还交待了去年7月至今年2月以来,他先后4次在雪峰辖区进行拎包盗窃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7000余元。民警称,万军出狱后做过保安,但由于工资低无法满足自己的日常开销,所以他又开始干起了“老本行”。万军交待说他每次都会以办事或走错办公室为由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并在作案时会用帽子遮挡面部以躲避监控。
    “由于这种犯罪成本很低,而且如果只是单独个案的话,只会被治安处罚。除非是有前期案情的摸排和串并,才能以刑事案件立案,而万军就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进行犯罪的。”目前,犯罪嫌疑人万军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文中人物系化名)
     广元晚报记者  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