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数次催促朋友还钱无果,一气之下来到朋友居住的家门口,准备将一桶汽油浇在身上自焚,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成功制止,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2月4日17时许,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分局嘉陵派出所民警沈瓒、李应垒冒着生命危险将非法携带、使用危险物质的违法嫌疑人张波成功控制,并妥善处置好了现场遗留的易燃易爆物品汽油约2公斤。险情排除后,民警们英勇果敢和机智敏捷的行为受到了现场群众的一片赞誉。
2月4日16时30分许,嘉陵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令:老城摩尔天成大楼附近有人实施危险爆炸行为。值班民警沈瓒、李应垒立即携带单警装备处警。几经周折,在摩尔天成电梯公寓楼某门口发现一可疑男子,该男子坐在一住户门口,手上拿着一个打火机,地上放着一绿色铁制汽油桶,地上泼洒有部分汽油,浓烈的汽油味四溢。民警见状,觉得此事非同小可,稍微处置不当,随时可能引发一场无法避免的灾难。于是,当机立断,他们一边请求派出所增援,一边妥善开展现场处置。民警沈瓒一边用和蔼的态度与该男子对话,一边吩咐李应垒用手势疏散附近围观的群众。李应垒在疏散群众后,利用沈瓒稳住该男子情绪的机会,脱掉警服,假装上楼群众,不断接近该男子。在路过该楼道的瞬间,李应垒奋不顾身一跃而起迅速出击,以一记漂亮娴熟的泰山压顶动作将该男子有效控制,而沈瓒则同时闪电出击,双手夺下该男子的打火机。至此,基本危害主体消除。
经查,该男子叫张波,广元市利州区人,与居住在摩尔天成该楼的住户文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6月开始,张波陆续借给文某人民币近20万元。2014年年初,张波数次找到文某,要求归还借款,但文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并更换了手机号码。2015年2月3日,张波获取文某的新手机号并取得联系后,文某在电话中称第二天(即2月4日)出面与张波协商解决。但2月4日15时许,文某却再次失信,多次未接听张波拨打的电话。一气之下,张波便拿上装有近2公斤汽油的绿色铁制汽油桶和打火机,窜至文某位于摩尔天成某单元的家门口,准备自焚。在现场,张波将一部分汽油倒在自己的裤子上,并将一部分汽油泼洒在了楼梯的地板上,并扬言要自杀,说他如果死了,也是文某逼死的,要求家人找文某赔偿一切损失。
目前,利州区公安分局在查明其违法事实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以非法携带、使用危险物质依法给予张波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并对其所携的汽油桶和打火机予以收缴。(季军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