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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广元市这14人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发布日期:2023-11-04 12:33   阅读:

一周严重交通违法处理(吊销驾驶证)曝光

2023.10.21-2023.10.27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相关责任人员1000元罚款。

蜀黍在此提醒“失驾”人员

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驾驶车辆

对于失驾“再驾”的违法行为

广元公安交警坚决防范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