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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广元公安信息网站(http://gaj.cngy.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公安局新闻宣传科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145号;邮编:628000;联系电话:0839-560079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广元市公安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实践,着力推进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模式常态化建设,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赋能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1. 主动公开情况。广元市公安局充分依托门户网站和公安政务新媒体平台,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先后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468条,微博公开信息5762条,微信公开信息330条,抖音发布信息86条,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落实重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15条,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复函13条。二是开展政策解读。加强解读的通俗化、形象化,2025年共发布政策解读4篇,针对重要政策性文件,应依托客观数据支撑、典型实例佐证,采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元化呈现形式开展解读工作,切实提升解读的易懂性与实效性。三是着力强化宣传引导效能,全面增强政策传播的覆盖面与影响力。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APP应用等途径予以公开政务信息。经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刊发各类新闻报道332条;加快推进公安融媒体平台建设,“平安广元”微博粉丝量达258234个、阅读量1400万余次,微信公众号粉丝量达81497个、阅读量100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健全完善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工作制度,规范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已办结完成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常态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强化信息内容审核与保密审核双重把关机制,对拟公开内容从严核查,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合法。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申请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格式与用语,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效。有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与清理工作,集中公开继续有效、失效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维护,强化日常运营管控,同步依托门户网站、“平安广元”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构建多渠道信息公开矩阵。做到政府信息规范、准确、及时公开,优化平台服务互动功能,精准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主动对接并配合国家、省、市各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修订完善政府网站运行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7×24小时”监测扫描制度,常态化排查各类运行风险,保障门户网站持续健康、稳定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28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726

行政强制

11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部分信息发布量有所下降,与群众的互动性较弱。

改进情况:逐步扩大公开覆盖面,严格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与权威性。同时,提升与群众的互动沟通效能,精准对接群众信息获取需求,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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