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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03-22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元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61号;邮编:628000;电话:5201027)。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5年,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研读标准,强力推动,狠抓应用,主动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公安业务,切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使警务公开更好地服务市局党委中心工作,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市公安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周述担任,明确了日常工作机构在市局办公室,有专门的工作人员2人,提供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在网上公安局运维中心。市公安局办公室认真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能职责,对市政府下达的政务公开内容逐一细化,充分发挥好牵总职能,主动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市局各警种部门的协调、对接,确保了各部署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务公开。对照市政府办信息公开分解任务,积极向政府办报送涉及公安户政、车管、消防、“三公”经费等方面公开事项,实现了“应公开、全公开”的目标。治安管理部门积极推进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进一步明确在印章办理、特种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延伸服务,不断拓宽办事阵地和渠道,大力精简审批环节。门户网站“广元网上公安局”新增了案件查询功能,报案人、受害人提供相应条件后,可通过申请查询本案件进展情况,提升了案件办理 透明度。2015年, 市公安局大力加强政务警务公开,“广元网上公安局”年度总访问量突破80万人次,网上注册13270个,网上在线办事13810件,发布信息466条。对涉及公安执法行政类案件,法制部门依托行权平台全部上网,进一步规范了民警执法行为,提升了行权平台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在政务中心各办事窗口,对涉及户政、交警、出入境等业务办事流程全部通过大厅(平台)进行公布,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避免了群众跑“冤枉路”的情况。同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各主要办证窗口,还设置了咨询台,放置了宣传资料,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三、创新公开载体。广元网上公安局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的主渠道,在“警务资讯”板块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丰富了公开内容,在“网上办事”板块对办事流程对外进行了公开。创新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平安广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公安机关办事服务、警方告知、温馨提示等事项进行告知,充分展示公安机关为民服务举措,提升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认知度、满意度。同时,不定期邀请警风警纪监督员、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进行评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公安工作。
    四、狠抓制度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市局相关部门、分县局年度考核,完善了《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对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明确。市公安局设置有信访处,专门受理群众信访事宜,做到受理、处理、反馈一站式服务。在“广元网上公安局”设置“互动交流”板块,畅通诉求渠道,规范民警执法执勤行为。设立法制支队,履行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义务,化解群众诉求,完善了群众利益诉求办理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岗位培训课程,多渠道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全面增强政务公开岗位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市局专门落实法制支队办理信息公开申诉和案件,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016年,我局将在市政府办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对照市政府办2016年政务公开的一系列要求,结合市局门户网站“广元网上公安局”的拓展升级,紧紧贴近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栏目的丰富拓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服务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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