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国道108线(二专线)区间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国道108线(二专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广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启用国道108线(二专线)1860km+950m—1865km+350m路段区间测速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本次公告的区间测速设备自2026年1月3日零时正式启用。
二、设备点位、抓拍违法行为种类及限速值
(一)点位:
国道108线(二专线)1860km+950m—1865km+350m,区间长度为4400m;
起点和终点为:朝天至广元方向起点位于国道108线1860km+950m处,终点为1865km+350m处;广元至朝天方向起点位于国道108线1865km+350m处,终点为1860km+950m处。
(二)抓拍违法行为种类及限速值:
抓拍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限速值为小型汽车70km/h,大型汽车50km/h。
三、违法处罚
对违反本《公告》相关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实施交通违法累计记分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区间测速设备开通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7日—2026年1月2日。
特此公告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