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1日8时52分,剑阁县公安局下寺派出所接到群众张某报警,称其车内现金被盗。接警后,民警辅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经查,当日凌晨1时许,张某将车辆停放在下寺镇东滨大道一路口处。早上准备驾车时,发现车内有被翻动的痕迹,清点后发现885元现金被盗。
随后,民警立即调取监控视频,并迅速锁定嫌疑人梁某某。当日10时许,办案民警在下寺镇沙溪坝市场内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抓获。经审讯,梁某某交代:其因生活拮据,产生盗窃想法,遂于当日凌晨1时许,驾驶共享电瓶车,从剑阁县下寺镇体育馆出发,沿108国道一路行驶,对停放在路边的车辆以“拉车门”的方式伺机盗窃。凌晨2时许,梁某某在案发地随机将张某车辆车门拉开,后进入车内将张某放置在车内的现金盗走。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