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5日下午,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胡国民迅速召集局党委成员和相关警种部门,原原本本传达了市委王菲书记等领导的讲话内容,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市公安局党委和各警种部门以及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强化措施,全力全面投入。市公安局党委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个中心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要整合各警种部门力量,确定专人,全力抓好市局帮扶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同时要立足全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切实将全市公安机关的扶贫帮扶工作提升到市局的研究和推进层面,全面掌握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结合职能,推进法治扶贫。公安机关帮扶脱贫攻坚工作要体现职能特点,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重点帮教、法治宣传等职责,在省、市、县(区)公安机关帮扶村大力开展法治扶贫工作,确保帮扶所在地成为“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典范。
四是及时总结,强化内外宣传。市公安局要对帮扶脱贫攻坚工作实行“痕迹管理”,及时全面收集、总结情况,提炼经验,发现不足,积极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成效,展现公安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的良好形象。
五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将帮扶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强化对帮扶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和通报。对做得好的单位,要及时表扬;对帮扶不力、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要倒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