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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市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4-04-29   点击数:  

各县(分)局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公安部《2022年全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公治安〔2022〕516号)和省公安厅《四川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川公经文保〔2022〕27号),关于“规范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各地调整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切实发挥好各级联席会议的组织推动作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全市“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切实发挥好联席会议组织推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对市际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完善,并征求各成员单位的意见达成了一致。

现将调整完善后的《广元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市际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名单印发你们,请各地和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县(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参照调整后的市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时启动相应调整事宜,并将调整情况及时报市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1.广元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市际联席会议制度

     2.广元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市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3.广元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市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联系人:市公安局经文保(警卫)支队副支队长 张少林18113680025


广元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

安全保护工作市际联席会议

(广元市公安局代印)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

广元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市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以下简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大力提高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的防范打击能力,经市政府同意,进一步调整完善全市“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市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防暴恐、强防范、建机制、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打击整治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各地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三电”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发生,全面提升“三电”企事业单位治安防范水平,全力维护国家能源通信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主要职能

在全省“三电”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部署全市“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制订中长期规划,掌握分析全市安全保护工作形势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制定安全保护工作制度、措施和规范;推动制定并督促落实办理涉“三电”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有关意见和“三电”行业系统治安防范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司法机关惩处涉“三电”犯罪的能力和“三电”企事业单位治安防范水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和“三电”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保护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组织召开“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相关会议,协调市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解决涉“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地、各部门建立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共商共建、联系联动、监督考核长效机制;督促指导“三电”企事业单位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典型选树和创新成果推广;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

(一)市级部门: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广元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广元军分区动员处。

(二)三电企事业单位:广元市广播电视台、国家电网广元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广元发射传输台、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宝珠寺水力发电厂、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四川省广元长途通信传输局。

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减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在省“三电”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适时组织、召集相关或部分成员单位,分析、研究“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制订针对性工作措施,突出统筹和协调作用。指导、监督、检查“三电”企事业单位安全防范工作,会同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进技防、物防、人防建设。加强社会面治安管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废旧金属收购业的管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督办大案要案,落实案件责任制,及时研究侦查工作中困难问题,总结交流典型案件,加强公安机关跨区域侦查工作协调。

(二)市委政法委。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广元建设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引导作用。组织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参与“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企地联防”、“群防群治”、“平安创建”等活动。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督促电力企业严格执行电力设施规划、建设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电力设施建设阶段的矛盾纠纷。

(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市、县(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做好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行政许可。协同有关部门指导电力企业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高防范能力,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电力生产和建设中的各种隐患和事故,组织群众建立护线队伍、开展护线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

(五)市教育局。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常识、基础知识纳入全市普通高中、中小学德育教育、安全教育范畴。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中小学校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和增强学生保护“三电”设施的意识。

(六)市财政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三电”设施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统筹保障市本级“三电”工作所需经费。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三电”设施建设、运行期间发生涉及资源的矛盾纠纷。

(九)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三电”设施建设、运行期间发生涉及环境方面的矛盾纠纷,督促指导“三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与“三电”设施有关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城市“三电”设施综合管廊的建设。参与、配合对“三电”设施外力破坏肇事单位进行考核处罚。参与、配合对建设施工单位、人员开展“三电”设施保护宣传培训工作。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协调交通工程建设与“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相互协同事宜,协助有关部门、“三电”企事业单位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牵头组织开展全市“三电”设施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十三)市国资委。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十四)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经营主体的监管,加强与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犯罪行为的“行刑衔接”工作。

(十五)市林业局。指导、协调危及高压线路、重要通信线路、重要广电线路正常运行的超高树竹、植被的砍伐、清理、补偿等相关事项。

(十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危害、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行为。协调、督促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加强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督促广播电视有关单位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教育。

(十七)广元军分区动员处。配合做好重点通信线路及“三电”设施的防护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窃、破坏军事通信设施违法犯罪活动。

(十八)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负责电信设施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危害、损坏电信设施的违法行为。协调、监督全市通信企业加强电信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窃、破坏电信设施违法犯罪。督促通信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教育。

(十九)各“三电”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三电”设施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本系统“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加强企业内部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建设和安保经费投入,推进安全防范科技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护工作能力水平。收集、提供各种违法侵害的犯罪证据和损害评估,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维护企业内部安全稳定。

五、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上级要求或成员单位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或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主持。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单位,同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对国家能源通信安全、公共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责,主动研究谋划,落实针对性措施。要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完善责任制度,确保打击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打防并举,协同发力。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总体框架内,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开展专项打击、重点整治、综合治理、监督管理等工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健全机制,推进落实。建立会议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范围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风险形势研判会,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信息通报和沟通共享机制,通过简报形式通报各地、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工作,通报经验做法。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地、各成员单位定期报送月度、季度报表,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建立重大事项联合督办、重大行动联合专项部署机制,排查整治重大外力破坏隐患,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

(四)补齐短板,提升能力。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适时开展联合调研,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尽快加以解决。要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切实提升打击整治能力和“三电”企事业单位治安防范水平。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解决“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相关问题,切实履行本部门、单位和企业职责;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区)可参照广元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市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相关工作协调机制。

附件2

广元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市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罗 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徐显荣 市政法委副书记

吴绍荣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何 超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天阵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伯勇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韩 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任云军 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书记

舒 伟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高 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会主席

张立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苏琪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邢小明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成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治成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加林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正县级干部

黄德祥 市军分区动员处上校处长

饶克明 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张 楠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李泽宏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

副总经理

杨 丹 国家电网广元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 恒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乙珂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

副总经理

杨 晋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 副总经理

刘亚鑫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陶 勇 四川省广元长途通信传输局局长

卿晓峰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谷 锋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宝珠寺水力发电厂 副总经理

胡 东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广元发射传输台副台长

附件3

广元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市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

陆仁军 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支队长

联 络 员:

张少林 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副支队长

车大章 市综治中心副主任

吴 琨 市发展和改革委能源经济综合科科长

谭金刚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力与油气管理科科长

王克宇 市教育局安全稳定与信访科科长

任大俊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钟一鸣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表彰奖励与任免科科长

董 帅 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科长

赵 鑫 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罗映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副主任

龚 雷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干部

曾 伟 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与统计科负责人

刘洪涛 市国资委监督工作科科长

熊 浩 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执法大队大队长

邹成坤 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吴 堃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全传输保障科科长

杨云涛 市军分区动员处参谋

寇 寅 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建设科科长

贺 春 市广播电视台技术保障部主任

何 剑 国家电网广元供电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专责

苏 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线路管理

罗来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安全管理

周金玉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网络部主管

罗剑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广元市分公司技术运维部经理

王成建 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宝珠寺水力发电厂安全环保部主任

邓 军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专责

姜 坤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运维管理

王孝生 四川省广元长途通信传输局网运部主任

谢丽娟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广元发射传输台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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