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 |
2021-07-0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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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办函〔 2021〕45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1〕3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市防汛抗旱体制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置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市长和分管水利的副市长共同担任指挥长,由分管水利的副市长负责日常工作,广元军分区副司令员任第一副指挥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武警广元支队副支队长以及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 二、调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置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由市水利局调整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市防办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调整期间工作衔接不断档、接转不脱节。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6月10日前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办公室同步调整到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办公室调整不代替有关职能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应急管理和水利部门的主要职责保持不变,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救”的职责,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水利部门承担“防”和“治”的职责,为“救”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强化组织、协调、指导职能,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抓实抓细防汛抗旱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区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比照市防指、市防办设置形式及运行机制进行调整。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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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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