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加快构建“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发展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04-1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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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加快构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实施方案》解读-广元市公安局 (cngy.gov.cn)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加快构建“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发展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加快构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广元市加快构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实施方案
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保障,创新发展、适度超前的发展理念,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为引领,加快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我市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体系,为全市农村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末,以县区为单位,实现65%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95%。具备条件的中心村通四级双车道及以上公路,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产业园、3A级以上景区(景点)和省级以上度假区全部实现通双车道等级公路,撤并建制村与新村委会之间全部通4.5米硬化路。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实现机养中心县级全覆盖,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比例不低于75%。“路长制”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转,农村公路管养体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金通工程”县区全覆盖,农村货运物流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三年攻坚行动。每个县区打造一条高品质幸福美丽乡村路、100公里示范路(县、乡、村道示范路均不低于20公里),并按照各县区乡镇和行政村总数的30%创建示范乡镇和示范村。2021年,朝天区、利州区、昭化区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青川县、旺苍县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巩固苍溪县、剑阁县创建成果;2022年,青川县、旺苍县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其余县区巩固提升,努力再争创1个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2023年,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1.加强规划管理。结合农村公路网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半篇”文章工作,加快编制 “四好农村路”“十四五”及2035年远景建设规划,统筹谋划好建设工作。以“十四五”期间县乡道提档升级、村道窄路面加宽和联网路、断头路、组组通工程、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农村客货运输网点建设为重点,切实解决已建道路技术等级偏低、农村公路通达深度不足和客货运输网络不畅的问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全力推进“五大工程”。加快构建广覆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一是实施“组组通工程”。主动回应群众对通组路建设新需求,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统筹推进入户路建设行动,整合产业、旅游、扶贫等资金资源,逐步提高农村入户路覆盖率,着力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认真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半篇”文章,加快实施畅通工程,推动实现撤并建制村与新村委会之间4.5米以上硬化路通达。三是实施“重点镇村提档升级工程”。推进实施通乡通村公路提档升级,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所有中心场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所有具备条件的中心村通四级双车道及以上公路,路网结构持续优化,通行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实施“产业路支撑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农业农产、特色小镇等融合发展,加快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力争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产业园、3A级以上景区和省级以上度假区全部实现通双车道等级公路,农村公路助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能力持续增强。五是实施“消危平安工程”。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为重点,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通客车村道3米以上临水临崖路段实现防护工程全覆盖,筑牢农村公路安全防控体系。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危病桥“消危”行动,全面消除现存四五类危桥。建立农村公路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灾损修复保障机制,切实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3.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品质。新(改)建农村公路严格按照《广元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标准化建设,健全“施工自检、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政府监督”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县区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实体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同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三同时”和“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运用信息技术统筹管理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养护维修、路况评定、路政巡查等工作,提高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1.完善管理机制。推行“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明确县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和乡镇、村的农村公路管理职能职责,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协管机制,明确乡镇政府专(兼)职养护管理人员均兼任路政监管员,村养护管理员兼任护路员职责,形成“县有路政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建立举报制度,将爱路护路条款纳入村规民约,构建全民爱路护路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切实增强对超限超载治理重要性认识,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四基四化”,规范执法行为。加快超限检测站点建设,完善治超网络。按需设置警示标志,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深化农村公路交警、交通执法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坚决杜绝罚款放行、以罚代管等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加强路域环境治理。将“美丽农村路”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联合住建、农业农村、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建立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路域环境,全面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完善养护管理体制。到2021年末,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按农村公路实际里程数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好省、市、县按比例分担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参与的格局。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爱路护路的乡(镇)规民约、村(居)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县、乡、村三级路长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强化养护能力建设。加快县级机械化养护中心、养护站建设,实现机械化养护站点县级全覆盖。优化站点布局,充分发挥干线公路养护力量和技术优势,统筹干线公路养护与农村公路养护捆绑实施,加强基层养护队伍建设,提升养护人员专业化水平。建立完善重点路段、重点项目监测预警系统,健全县、乡、村三级公路应急救援体系,持续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加快信息化技术运用,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强化养护资金保障。按照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要求,继续执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具体标准按照《广元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21〕8号)执行。同时,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监管,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规范使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开展服务提质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交叉路口“六个一”工程建设(一套指路标志标牌、一块公路信息牌(碑)、一个通视区/凸面镜、一组道口标柱桩、一组警示减速标线、一处小品小景),完善指路警示标志等附属设施,积极推进公路驿站、公共厕所、停车区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努力打造畅通舒适、干净整洁的农村公路靓丽风景线。(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积极开展管养体制改革试点行动。鼓励各县区围绕“路长制、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投融资机制、信用评价、政府考核”等主题,积极先行先试,创新探索,为全市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积累经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积极发展农村客运。夯实“五张网络”,加快构建高效优质的运输服务体系。因地制宜采取公交、班线客运、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方式,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提供赶场车、学生车、民工返乡返岗车等定制服务,适应群众出行需求。大力实施乡村客运“金通工程”,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加快发展农村物流。继续优化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程,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引导交通、邮政、供销、商务、粮食等农村物流资源整合,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农村商贸业和农村产业化发展,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3.强化运营安全监管。建立政府主导,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农村客运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和运输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农村客货运输乡镇政府源头监管责任和农村客货运输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整治非法营运等不安全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加快构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事务、年度目标制定和考核督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 (二)加强要素保障。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通过整合涉农资金、以奖代补、发行政府一般债券支持农村公路发展,推进以工代赈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同时,各级各部门在规划选址、立项审批、土地报征、地材供给、林地征用等方面支持农村公路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市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各县区政府要健全对乡镇、村的考核机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年度考核范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宣传标语、村务公告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过程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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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加快构建“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发展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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