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侦办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市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市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8.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10.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1.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2.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安康医院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管理广元市看守所、广元市拘留所、广元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13.指导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广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4.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5.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6.组织开展同市外公安机关、港澳台警方及外国内政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7.组织指挥武警广元市支队执行公安任务。
18.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9.指导市内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20.承担广元市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1.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承办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保持发展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满怀工作激情,紧紧围绕十九大安保维稳“主题主线”,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公安改革、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2017年,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态势,一些方面性工作在全国全省有特色、有影响,为进入新时代留下了奋斗的足迹,取得了九大工作成效:
——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全省公安综合评价、政风行风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连续四年均名列全省第一。根据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权威公布,广元连续两年入选全国30个最安全城市之一,系“四川唯一”。
——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护卫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专项工作,市局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十九大安保工作“特殊贡献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
——2017年5月,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旺苍县局彭孝军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剑阁县局杨宇东、利州分局杨军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昭化分局昭化派出所、青川森林公安局唐家河林区派出所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英模代表。
——2017年9月,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昭化公安分局被表彰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市局和分局3名个人受到中央综治委、中组部嘉奖。
——2017年,市局成功侦办全省首起部督嘉陵江铊污染环境案,移送起诉8人。受到环保部全国通报表扬。
——2017年6月,全国新一代移动警务试点单位研讨会暨四川移动警务现场会在广元召开,市公安局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移动警务示范局”,移动警务工作在全省交流推广。
——2017年11月,市局主要领导首次出席在福建举办的“国际警务实战论坛”,作主旨演讲,并同加拿大、瑞士、中国香港和内地的同行进行了警务交流。
——2017年5月,创新“两断三建”模式,推进堵源截流毒品查缉工作,市局作为全国唯一的市(州)公安机关,在云南全国堵源截流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2017年12月,市局参加在广州举办的全国公安政务新媒体伙伴大会,“@平安广元”荣获全省公安系统市(州)微博运维“优秀奖”。
二、部门概况
市公安局下属4个二级单位,分别是利州分局、宝珠寺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场分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元市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3261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91.61万元,占76.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86.28万元,占1.79%;年初结转和结余7239.48万元,占22.2%。
2017年广元市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2415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1.22万元,占67.60%;项目支出7828.14万元,占3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261.2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065.46万元,增长3.6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7.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95.97万元,下降2.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7.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占0.08%;公共安全支出20524.04万元,占87.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89万元,占5.92%;医疗卫生支出488.45万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990.23万元,占4.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购的专业设备尚未交付,款项未支付。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261.36万元,完成预算83.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款项跨年度支付。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441.27万元,完成预算62.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尾款未支付以及2017年度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需2018年10月前执行完毕所致。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102.6万元,完成预算97.18%。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 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 支出决算为591.8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3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入境专项经费购置的出入境专用设备正在采购过程中。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动技术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64.11万元,完成预算22.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购的技术侦查设备尚未交付,款项未支付。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购的专用设备尚未交付使用,款项未支付。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70.44万元,完成预算10.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禁毒管理项目跨年度实施。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 支出决算为44.99万元,完成预算90%。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网络运行及维护(项): 支出决算为317.19万元,完成预算97.11%。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326.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警犬繁育及训养(项): 支出决算为11.35万元,完成预算6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购的警犬幼崽尚未交付,款项未支付。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64万元,完成预算56.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0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7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8.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9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24.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9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3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7.95万元,完成预算75.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的管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8万元,占2.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6.98万元,占9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7万元,占5.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省公安厅禁毒总局组织市州禁毒支队支队长李应龙到澳大利亚墨尔本、悉尼参加禁毒情报培训,学习国外先进的禁毒管理及查缉做法和经验。(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接受临时性的出国境专项禁毒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57辆,其中:轿车139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3辆、其他车辆11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6.98万元。主要用于治安巡逻、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7.51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执法执勤用车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6批次,189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省内外地市州的学习考察、协助办案等项目。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54万元,下降18.9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51万元,比2016年减少1010.7万元,下降58.0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5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座椅、空调、打印机、出入境办证设备、反恐防暴装备、监管中心医疗服务、禁毒教育基地多功能展厅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9.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0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共有车辆25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9个,涉及财政资金6185.3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管理制度仍有漏洞。二是项目绩效评价仍有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引入外部专业力量,进一步查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全内部控制机制,力争做到监控全覆盖。二是加大财务、采购、基建等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项目绩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间 |
报送时效(2分) |
2 |
编制质量 |
预算编制准确(3分) |
3 |
绩效目标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2 |
项目绩效目标(3分) |
3 |
预算执行(10分) |
执行进度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2分) |
2 |
预算调整 |
预算执行可行性(2分) |
2 |
行政成本 |
三公经费(3分) |
3 |
决算 |
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3分) |
3 |
综合管理(30分) |
非税收入 执收情况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2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分) |
2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2分) |
2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1分) |
1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1分) |
1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1分) |
1 |
内控制度管理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3分) |
2 |
信息公开 |
预算公开(1分) |
1 |
决算公开(1分) |
1 |
绩效信息公开(1分) |
1 |
绩效评价 |
评价开展情况(3分) |
3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2 |
财政政策执行 |
公务卡改革(1分) |
1 |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2分) |
2 |
授权支付退票(2分) |
2 |
财评纪律执行 |
审计检察(2分) |
2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2 |
整体效益(5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年度考核(20分) |
20 |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30分) |
29 |
得 分 |
98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由于涉密项目不对外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动技术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项行动技术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处置“法轮功”、处置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处置有害气功等方面的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21.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警犬繁育及训养(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 警犬繁育及训养的支出。
23.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支出。
2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