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元 市 公 安 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6-11-24   点击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侦办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五)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市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市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八)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安康医院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管理广元市看守所、广元市拘留所、广元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十三)指导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广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五)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同市外公安机关、港澳台警方及外国内政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十七)组织指挥武警广元市支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八)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指导市内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二十)承担广元市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二)承办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以平安建设为主线,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民意警务、情报警务、微警务战略,全面加强“四项建设”和“三化建设”,创新驱动,高位奋进,实现了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广元网上公安局”名列全省公安“三项重点工作”自选创新项目评审第一名,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满意度综合指数测评连续两年全省第一,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第一名。
二、部门概况
市公安局下属利州分局、宝珠寺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场分局四个直属分局,总编制1065名,其中政法编制1044名,其他事业编制21名。在职人员总数1005人,其中政法人员991人,其他事业人员1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19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 27892.88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20380.56  万元,其他收入  920.68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591.6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22 %。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 20164.44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1795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1063.51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93.94 万元等。年末结转和结余 7728.44 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 22.03 %。
收入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及公安系列改革财政预算增加,支出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 19070.7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619.7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以及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项目支出6450.9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产生的专用材料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 公共安全支出 16860.32  万元,主要用于刑侦、经侦、治安、禁毒、特巡警、国保、派出所等业务警种部门开展公安业务工作;
  • 社会保障和就业 1063.51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死亡民警抚恤金;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2.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及体检支出;
(四)     住房保障支出 693.94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部分。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435.06 万元,较2014年增长 12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 7.2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7.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无出国(境)人员。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1 次,出国(境) 1 人。具体为经侦支队长参加公安部组织赴德国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执法培训与交流。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  20.5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 16 %,主要原因是更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接待次数减少所致。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230 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297人次,共计支出 20.52 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接待省内外地市州执法办案、考察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07.3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12%,主要原因是新购了排爆球罐特种车以及巡逻防控力度加强、执法办案数量增加,执法执勤用车频繁。
2015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车辆购置支出52.1万元,其中:轿车 0   辆、金额   0 万元,越野车  1  辆、金额 52.1  万元,载客汽车   0 辆、金额 0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现场处置危险爆炸装置。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263 辆,其中:轿车  180  辆、越野车  26  辆、载客汽车 57 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355.21万元,用于侦查破案、执法执勤、巡逻防控等所需的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486.51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市公安局共执行政府采购资金1196.83万元,其中:采购反恐、侦查装备、警用装备等货物608.21万元;广元市禁毒教育基地、宝珠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工程588.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共有车辆 26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79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8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    辆,其他车辆1辆;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1 台。

 

附件:附件:广元市公安局2015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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