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7-08   点击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能简介

一是负责全市1.95万余公里道路(城市及县乡村道路1.7万公里、国省道0.19万公里)交通安全管理,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二是负责全市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过户、转籍等工作;三是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及驾驶证的核发、补发等工作;四是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安全宣传以及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划

(二)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重点工作

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市局党委“1335”战略规划,紧紧围绕“战疫情、防事故、保畅通、护发展”工作主线,坚持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开展“奋进”系列专项行动和“减量控大”专项工作,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量和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总量,坚决守住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底线,为护航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输出”工作策略,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管控”要求,分地区、分级别常态化抓好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通道。

2.落实“三不一优先”政策、绿色运输通道机制,做好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交通保障,坚决保通保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动脉”。

3.巩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协同共治成效,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健全农村“两站两员”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工程建设。

4.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变型拖拉机、电动三(四)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农村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管、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农村、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5. 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开展实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部门协同联动整治攻坚”六大提升工程。

6.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依托各级道安办平台,及时提请各级政府整改治理,落实好道路安防设施与道路规划、建设、使用“三同步”要求。

7.坚持城市畅通与公路安全并重,紧紧围绕重点车辆、人员、路段等要素,落实安全隐患“四色预警”机制,提升风险分析研判能力,落实约谈、通报、追责等制度,深化事故深度调查实践应用。

8.深化实施市城区缓堵保畅三年攻坚战,开展依法治理提升工程、交通建设提升工程、交通结构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交通文明提升工程等五大工程。

10.深化“最多跑一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落实好“10+20”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和新6项服务措施,加大先进经验推广和亮点品牌打造。

11.深化“交管12123”平台应用,推动设置自助服务区,全面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方位便利群众办理业务。

12.拓展公安交管“警邮”“警保”合作业务和站点,提高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13. 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延展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宣传教育、警示曝光效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14.组织开展执法办案培训、监督、考核,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民(辅)警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

15.紧扣“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场所”六大要素,推进执法管理全要素、全流程机制建设,实现事前有效防范、事中精准指导、事后即时监督。

16.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整改贯穿始终.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高素质过硬队伍。

17.强化“服务中心、服务实战、服务基层”理念,推进实战大练兵和教育培训工作,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和警务实战能力。

18.抓好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先进表彰、典型培塑力度,全力推动各项暖警爱警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来看,交警支队部门预算包括:支队机关、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特勤大队、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所,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477.3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477.3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814.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交警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77.3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6630.17万元减少152.87万元,下降2.3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交警支队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警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77.3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81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7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5 %;卫生健康支出12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住房保障支出26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088.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36.84万元,公用支出651.87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388.59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88.7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405.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支出65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54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6.58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降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8.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38.58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交警支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51.87万元,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87.98万元减少36.11万元,下降5.24%。

(二)政府采购情况

交警支队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共有车辆4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9 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套,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附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事业离退休(款)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1.交警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
附件【附件2.交警支队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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