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17   点击数: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7)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7)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十一、名词解释.......................................(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镇公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组织、指导、协调全镇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3、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4、组织实施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镇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镇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7、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8、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11、拟订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12、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13、承担广元市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5、承办市公安局,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2023年重点工作

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2023年将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和联勤工作,筑牢国家核安全防护网;常态化推进打防管控工作,切实抓好辖区行业、场所等治安重点领域的治理,积极推进农村道路安全监管,抓好重点项目的安全保障服务,严密管控辖区重点人员,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决遏制恶性案事件发生。突出两手抓两手硬,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安全感支撑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强化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筑牢防诈反诈群众基础,夯实各项公安基础工作,积极探索平安乡镇、平安企业建设的新机制新举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属于市公安局的二级预算单位。

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总编制53个,其中:政法编制50个,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个。在职人员47人,其中:政法人员47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187.6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1.8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31.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标后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118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7.6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118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55万元,占86.3%;项目支出163.06万元,占1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7.6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1.8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31.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标后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7.6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7.6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1.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标后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972万元,占81.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27万元,占7.77%、卫生健康支出38.05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85.29万元,占7.2%。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08.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日常办公用品等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06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加班补助经费、“派出所免费午餐补助经费、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办案经费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2.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8.0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5.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4.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4.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0万元,主要包括: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党建经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水费、办公费、咨询费、电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印刷费、手续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派出所、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等执法办案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相关支出。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6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和打印纸。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3年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6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0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公安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公安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公安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公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附件【2023年宝珠寺分局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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