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机关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1-12-1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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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安局 (采购人)拟对 广元市公安局机关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GYSGAJ-C-2021-01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公安局机关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广元市公安局。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公用经费,¥60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元公安信息网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磋商文件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元市公安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145号 现场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广元市公安局-警保处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 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 广元市公安局-警保处二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公安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145号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839-520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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