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塑胶场地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1-12-17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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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广元市公安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广元市公安局塑胶场地工程项目 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T谈2021-63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公安局塑胶场地工程项目。 3.采购人:广元市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其他资金,¥39.0374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中国采招网和广元公安信息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四川省外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在采购信息发出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谈判地点: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元市公安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145号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839-520114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联 系 人:肖红 联系电话:0839-3310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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