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关于办案邮箱的公示 |
2024-08-28 点击数: |
|
为确保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提高证据调取的效率和规范性,现将本单位在调取证据工作中可能使用的专门邮箱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邮箱地址:1349670251@qq.com (二)用途:该邮箱将专门用于接收与案件相关证据资料、线索等。 二、注意事项 (一)本邮箱仅用于接收合法、真实、有效证据材料,严禁提交虚假恶意信息。 (二)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调取证据材料,未经授权,不得透露任何信息。 三、公示期限 长期公示
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 2024年8月28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