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一名留学生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2026-03-25   点击数:  

关于宣布一名留学生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支队拟对以下居留许可依法宣布作废。具体公告如下:

一、作废证件信息

序号

英文姓名

性别

国籍

护照号码

签证号码

签证有效期

1

SAMI MD SHAHINUZZAMAN

孟加拉国

A18590554

104391078

20261107

二、作废原因

持证人已从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休学,校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向我支队申请注销其居留许可。

三、注意事项

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十日后起算。持证人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居留证件注销手续并换发签证证件。因证件公告作废造成逾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持证人自行负责。

现予公告

广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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