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能测评的公告 |
2024-07-1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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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要求,现将2024年补充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 前期参加体能测评并合格的报考者,报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相同职位的,不再进行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 地点:广元外国语学校体育场(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路100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于2024年7月14日8:30到广元外国语学校北门口集合报到,接受身份验证,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测。 2.体能测评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由考生自己准备。 3.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严格遵守考场各项纪律要求。不得使用任何电子产品,不得大声喧哗、擅自走动。违反规定的考生视其情况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评完毕的考生自行离场,不得在测评场地逗留。 4.测评项目、标准和规则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其中,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于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5.考生对判定的成绩有异议,应当场提出,经现场仲裁后,以仲裁结果为准,过时不再受理。 6.鉴于体能测评项目系运动项目,为避免意外情况发生,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评估,认真阅读由招录单位下发的《体能测评告知书》的具体内容,签订《体能测评个人承诺书》。体测过程中,如有身体异常及不适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和在场医护人员反映。 7.因天气原因导致7月14日无法开展体测的,我们将电话通知择日进行体测。 联系电话:广元市公安局:0839-5600061;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0839-5566231; 广元市检察院:0839-3240110。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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