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2021年度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2022-01-18   点击数:  


根据《2021年度广元市直机关第二批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度广元市公安局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及增加专业测试环节予以公告。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月20日 8:30—16: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广元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61号,市公安局1号楼412室)。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需组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报考,并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不能提供证明的不参加审查。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2)考生资格复审前主动申领天府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状态,资格复审当天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参加复审。

3)14天内有西安市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公布新增病例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以及被判定有密切接触史、次密接触史的考生不参加资格复审。

4)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公布新增病例报告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不含西安)旅居史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前6天抵达广元,并按要求进行隔离,审查当天提供5天内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5)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资格复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参加审查,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6)考生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居家或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在一天内进行。

2)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请广大考生留意广元市委组织部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22年1月23日(星期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职位

0302(维语翻译)。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 2022年1月24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广元市公安局1号楼4楼会议室。

(三)专业测试范围及组织

本次专业测试侧重汉维语书面翻译和现场维汉语交流,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务工作由广元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30%+面试成绩×30%+专业测试×40%,满分为100分。

2)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维汉语翻译笔试和现场交流各占50分),折合后计入个人总成绩。

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进入考点时,应当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

2)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写作测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写作测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写作测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咨询电话:0839—5201068。

附件:广元市公安局第二批公开遴选考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元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8日


  
附件【附件:广元市公安局第二批公开遴选考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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