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8-14   点击数: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犬牌佩戴管理的建议》(提案第1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养犬登记证的情况

按照《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职责分工,市城区内犬只的登记和年检由公安机关负责。目前,利州区公安分局具体负责,开发了“犬只管理APP”,养犬人可通过网上“犬只管理APP”系统申请注册饲养犬只,养犬人录入信息后,辖区派出所进行审核通过,将自动生成犬只管理二维码,即电子犬证。截至目前,全市通过“犬只管理APP”申请注册电子犬证2112个。

二、关于养犬登记证、犬牌的制作与发放

利州区公安分局经多方调研,计划将于近期对通过网上“犬只管理APP”系统申请注册电子犬证的,由辖区派出所统一办理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三、关于犬牌佩戴问题

公安机关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等犬只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犬牌佩戴,加强巡查,对流浪犬只、无牌无证的犬只进行捕捉收养。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公安工作。

 

 

广元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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