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4-08-1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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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车道路安全管理的建议》(第4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车随意违法通行以及因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确实较为普遍,广元也不例外,其中驾驶人交通法规意识淡薄是主要原因之一。一直以来,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也采取了包括提案提到的相似的治理措施,取得了相应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合理规划电动车专用道和停车泊位方面 我市城区确存在部分支次道路无非机动车道、旧城区电动自行车停车点规划不足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机非混行及违法停放的发生率。但是,我市交通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电动车也是近十年来迅猛发展的一种交通工具,城市道路因为道路条件、空间限制等,不是所有道路都需要和可以规划设计非机动车道,城市建成后,尤其是老旧城区没有条件规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针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一是将交通发展需求及时反馈规划设计部门,争取有条件的新规划道路均规划建设非机动车道,有条件的新建区域均提升非机动车停车规划指标;二是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改善已建成区域非机动车通行和停车条件,最大化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通道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二、常态化电动车驾驶培训和教育方面 一是将“边执法边教育”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民辅警,依托马路学堂现场开展学法、劝导等人性化教育处罚,主要宣讲涉及电动车方面的交通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及处罚措施,让群众在降低抵触心理的前提下乐于认识错误并积极改正;二是充分利用微博、抖音、LED显示屏、以及农村大喇叭等媒介宣传电动车出行安全知识,同时,密切和报纸(广元晚报、广元日报)、互联网(中国网)、108交通广播等媒体合作,曝光常见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用身边真实发生的案例警示教育大众安全行车、文明驾驶;三是结合创文和秩序管理工作,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乱象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与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电动车集中通行路段、违法高发区域加大巡逻巡查力度,齐抓共管,及时发现、劝导、纠正电动车易发多发不文明交通行为。近期,我们将按照《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综合整治电动自行车,力在查处一批易肇事肇祸、扰乱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打击一批涉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业链违法犯罪,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报废等全链条管理。 三、完善电动车管理制度方面 一是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我市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监督。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目录审批流程,确保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车辆不在登记目录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立即依法依规处理,责令车主整改,并收集相关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二是依托缉查布控和智能交通系统、网上网下一体化以及路面查处与视频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机制,对违法行为全过程进行抓拍取证,做到实时监测、精准识别、智能抓拍、及时处置,持续开展周期性集中整治和短、平、快突击整治,严厉查处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从执法上提升驾驶人文明出行意识;三是与各大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约谈、对接,建立信息转递、共同整治等多项工作制度,督促科学、有效、及时运维,呼吁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管理力度,建立交通违法行为内部惩处制度,对交警转递的违法信息进行内部叠加处罚,并安排企业人员与交警开展路面联合整治,对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进行监管,既当管理员,又当监督员,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下一步,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将持续坚持人民至上工作理念,不断探索工作方法,总结经验,努力把工作做到精致、极致,向广大市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广元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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