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5-08-18   点击数: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城市车辆乱占公交车站台的建议》(第1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私家车违规占用苍溪县城区公交车站(5处)问题确实存在。我局责成管辖交警大队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要求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保证问题不反弹。一是强化专项宣传引导。通过“两微一抖”、“七进”等平台和方式开展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占用公交车站台的宣传活动,同时完善公交站警告、警令、提示交通标志标牌和交通标线,规范公交站交通秩序。二是加强巡逻监管力度。安排管辖交警中队调整对公交站的巡逻勤务,组织建立两个专项治理小组,提升监管力度;发挥交通指挥分控中心的视频巡视频率,发现违规占用公交车站台的违法行为,及时视屏取证或通知路面民警及时查处。三是发动社会监督举报。通过社会宣传,鼓励群众和公交车司机参与违规占用公交车站台的违法行为视频、图片取证,经过交警部门审核合格的违法证据一律采用并实施处罚,同时公布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实时接受违法举报查处。四是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违规占用公交车站台的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力争在7月前违规占用公交车站的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并总结治理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源上遏制此类行为发生。

衷心感谢您的意见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注、参与和监督城市交通管理工作。

广元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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