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5-08-18   点击数:  

您提出的《关于对542国道T型路口增加红绿灯的建议》(第11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办理责任

按照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全章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建立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抓推动,承办单位抓落实,严格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推进。办公室联合督察部门,对主办部门办理工作开展常态性检查、督促,切实做到在办理过程中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交警支队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办理工作具体责任人、时间节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充分论证,做优做细增设方案

交警支队会同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多次现场调研踏勘,对国道542线与剑北路交叉路口的交通流量及周边通行条件进行综合评估,详细掌握研判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变化以及行人过街特点。针对该路口存在进城方向直行与左转车辆冲突、出城方向左转可能堵塞直行车辆等问题,整合高德、百度等地图平台的交通大数据,以及交警支队历年积累的交通流量数据,组织专业团队对该路口新增红绿灯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制定初步建设方案,包括信号灯设置位置、类型选择、配时方案等。同时,充分考虑周边交通组织和道路改造规划,确保信号灯设置与整体交通环境相协调。

三、强化落实,高质高效稳步推进

交警支队积极主动沟通,最大限度争取相关部门在项目经费、信号灯电源接入及路侧绿化开挖等方面的支持,全力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在施工期间,通过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和警示标志,引导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建设标准组织施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目前,信号灯用电问题已妥善解决,混凝土基座已浇筑完成。6月底前,待基座养护完成后,将对信号灯杆件、主机等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确保信号灯及时投入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对接有关部门,按时按质推进路口渠化、绿化改造等配套工程,确保设施建设与道路环境改造同步完成。同时,通过媒体宣传、网络公告、社区告知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组织警力加强现场秩序管控。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公安工作。

广元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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