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8-09-06   点击数:  
   《关于加强城区大型车辆鸣笛管理的建议》(第10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划定禁鸣区域和时段的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已在城区所有进城入口的道路安装了禁止鸣笛标志,城区内各个学校和医院外围也已安装,共计23块标志牌。由于技术和设备的受限,查处乱鸣笛行为难以取证,故执法存在一定的难度。目前国内已有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可以对鸣笛进行电子警察抓拍执法,已有北京、深圳、重庆等地使用了鸣笛抓拍系统。我市正在建设智慧交通系统,在财政资金和计划审批通过的情况下,在未来也会将该类设备纳入配置之中。
    二、关于加大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的建议
    坚持路面管理、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互动,不断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对A、B照客货运输驾驶员的禁鸣教育,倡导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防噪降噪,共同构建绿色城市、宜居城市。并依托省运会的契机,通过广元交通广播频率,播出了倡议广大驾驶员“不乱鸣笛、遵守交通法规、当好东道主、办好省运会”的宣传广告。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的合作,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努力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关于对部分路段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
    今年高考、中考期间,全市交警部门执行了护考交通安保任务,重要任务之一即是管制鸣笛噪音,划定了禁鸣区域和道路,在考场外设置了禁鸣标志牌,安排执勤警力对违法鸣喇叭的驾驶员进行现场查处。今年以来,市城区共查处乱鸣笛违法行为124起,予以警告、罚款20至50元的处罚。针对南河汽车站大巴车辆在进出站和体育场周边道路鸣笛的情况,及时向市客运站和广运集团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杜绝乱鸣笛现象发生。
 
广元市公安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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