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2023-08-30   点击数:  

    你们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道路资源使用质效的建议》(第12号提案)收悉。经过我局交警支队组织深入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我市城区确实存在部分道路没有非机动车专用道、个别共享电动自行车停车点规划不便民、城市没有公交专用道及公交车乘坐低、道路停车泊位影响非机动与行人通行、部分道路停车泊位没有统一进出口影响通行、老城区尤其是中心医院周边非机动车停车占道停车影响交通等问题。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城市道路和停车规划建设滞后,城市不具备设置公交车专用、部分道路不具备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的道路条件,老城区很难找到合适设置非机动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停车泊位的空间,不得不牺牲支次道路部分通行功能设置占道停车泊位,道路停车泊位影响通行尤其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情况普遍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积极采取加快道路及停车设施建设,努力弥补规划建设短板。近年来完成了二环线为主的干路网络建设和古宴路、万缘步行街东段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了利州东西路、蜀门南北路等道路提升改造、道路交通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全力采取措施,努力提升道路资源使用实效。一是优化交通设计,做到空间上“寸土必争”。按照国家规范和法定的交通安全要求,充分挖掘道路资源条件,精细实施道路交通渠化,做到车行道设置和交通组织“寸土必争”,全力实施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分离通行和通行权优先保障,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二是优化交通信号,做到时间上“分秒必争”。采取深度交通流量调查分析,根据车辆通行规律,实施了高峰、平峰、节假日、恶劣气候等时段交通信号控制方案,做到车辆通行在时间分配上“分秒必争”,最大限度的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三是优化占道停车,做到“应设尽设、应取进取”。会同城管部门实施了占道停车泊位适时调整机制,及时根据道路通行和停车矛盾,在餐饮街区、住宅小区、大型商业等周边道路设置时段性占道停车泊位,充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停车难矛盾;根据城市交通流量变化情况,及时设置不构成重大交通影响的路段停车泊位(包括非机动及共享电动自行车泊位),取消影响通行的路段道路停车泊位,平衡车辆通行和停放矛盾。如利用中心医院井巷子道路条件,优化调整设置路段非动车停车泊位;综合古宴路、利州广场、万达广场等停车场周边停车需求和违法停车状况,保留了道路停车泊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优化管理措施,及时整改工作问题和短板,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市民社会环境改善创造更优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交通管理的意见建议,希望一如既往的关注、参与和监督城市交通管理工作!

 

 

广元市公安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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