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目录(2024年)
2024-08-28   点击数:  


一、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二、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

三、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四、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五、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六、广元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七、广元市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八、广元市公安局市场主体库或检查对象库

九、广元市公安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十、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十一、广元市公安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

十二、广元市公安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一、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比照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公通字〔2018〕26号)、《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公通字〔2016〕14号)、《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意见》(公通字〔2018〕19号)、《四川省公安机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川公发[2019]1225号)、《四川省公安机关案件审核规定》(川公发[2012]40号)、《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法制部门个案监督工作的规定》(川公发[2005]169号)、《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川公发[2013]126号)、《四川省公厅关于部署实施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二、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13个:

1.广元市公安局,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145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5201000,传真:0839-5600097;

2.广元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盘龙机场2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5200150,传真:0839-5200169;

3.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雏鹰路55号,电话:0839-2309110,传真:0839-8592532

4.广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4楼,邮编:628017  电话:0839-5572116,传真:0839-5203028;

5.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利州区东坝万缘新区米仓路52号,邮编:628017,电话:0839-5206528,传真:0839-5206600

6.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地址:利州区上西金轮南路33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5207206,传真:0839-5207208

7.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地址:利州区南河蜀门南路357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5206539,传真:0839-5206179

8.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地址:利州区宝轮镇紫兰路160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8523971,传真:0839-5577122

9.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地址:经开区袁家坝街道办事处办公楼,邮编:628000,电话:0839-3223771;

10.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地址:利州区上西坝金轮南路33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5207222,传真:0839-5207212

11.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太阳村,邮编:628000,电话:0839-5207516,传真:0839-5207509;

12.广元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机场派出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盘龙机场2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5200163;

13.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三堆派出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魁阁路2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6184110。

(二)行政执法机构设置14个:

1.特巡警支队

主要职责:指导县区特巡警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重点要害部位和主要街道的巡逻防控;参与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现场的安检排爆和安全保卫任务;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对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乱点进行集中整治,对街面突出的现行犯罪和公交扒窃案件进行便衣捕现。

支队负责人:杨晓林    联系电话:0839-5600789

2.国保支队

主要职责:掌握全市影响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拟定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还和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宗教、民族等特殊领域和社科文化领域、大专院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社会化、职业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专项工作;掌握全市邪教组织、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参与开展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侦察、防范好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工作。支队负责人:赵友才    联系电话:0839-5600162

3.刑事侦查支队

主要职责: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报送违法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违法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跨地区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指导扫黑除恶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建设和警犬技术建设,为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情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支队负责人:彭东川    联系电话:0839-5600112

4.治安管理支队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查处、侦办重大治安案件;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公安派出所、社区、校园、农村警务工作;指导、协调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支队负责人:张建星    联系电话:0839-5600182

5.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主要职责: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违法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办理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支队负责人:何小军    联系电话:0839-5600201

6.禁毒缉毒支队(广元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和禁毒工作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涉毒场所、问题的整治工作;承担对麻醉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广元市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支队负责人:谢彪    联系电话:0839-5600350

7.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主要职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指导、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信息技术侦察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支队负责人:刘兴安    联系电话:0839-5600444

8.法制信访支队(行政审批科、广元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情况,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调解、国家赔偿工作;组织办理市公安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直属公安分局工作职责,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掌握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情况,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支队负责人:罗勇    联系电话:0839-5600690

   9.城管警察支队

主要职责: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正当的执法活动,保障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涉及城市管理中的刑事案件实行先期处置;查处影响城市管理的相关治安案件。收集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治安情报信息。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宣传、教育工作。执行《四川省城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广元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所涉及的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务。

支队负责人:李兆南    联系电话:0839-3275659

   10.森林警察支队(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主要职责:掌握全市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调查,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侦办跨区域有重大影响和下级森林食药环警种部门查处确有困难的犯罪案件。承担市公安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办公室职责,负责林长制、河长制相关警务工作。承办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支队负责人:贺旭红    联系电话:0839-5600538

   11.七盘关公安检查站

主要职责:堵截涉恐人员和车辆;开展治安检查、毒品检查、交通检查;驰援周边突发事件;为进出川人员和车辆提供服务。

主要负责人:彭俊    联系电话:0839-2380223

12.广元市拘留所(广元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主要职责:承担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市法院、市国安局、利州区法院等行政(司法)拘留人员的执行、教育和管理工作。承担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生理脱毒、心理矫正、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黄华群    联系电话:0839-5600656

13.反恐支队

分析、研究全市反恐怖斗争情况,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和动向,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和依法打击工作;组织、协调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和推动反恐怖斗争的技术手段、技术保障的研究开发工作;推动反恐怖斗争的群众性基础防范和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拟定反恐怖工作预案,开展演习演练;组织、指导对重点人员、重要目标、重点单位、重点行业的管理防范和标准建设;承担广元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主要负责人:刘俊      联系电话:0839-5600678

14.经文保支队

负责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广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市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国防军工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军工产品运输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全市汽车长途客运企业治安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内部安全保卫及医疗秩序维护工作;负责全市铁路护线、汽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牵头市“三电办”日常工作;承办省公安厅经文保总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陆仁军    联系电话:0839-5600761

三、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姓名

1

张弘

2

何立

3

陈国建

4

周家华

5

魏秋华

6

李晓

7

陈剑

8

陈建明

9

李兵

10

何宏

11

周道全

12

徐江

13

姚志谦

14

李兴发

15

黄厚云

16

杜天荣

17

王勇

18

张文国

19

李秀兰

20

张福明

21

刘玉军

22

殷勇

23

赵碧禄

24

王县青

25

夏智

26

王健

27

胡凯

28

夏俊刚

29

蒲继文

30

梁清

31

李军

32

李晓红

33

黎晓波

34

陈照龙

35

张世磊

36

张辉

37

江阳

38

文瑛

39

贾志远

40

陈忠

41

向仕全

42

王冠

43

刘洋

44

谯广鸣

45

刘兴蓉

46

魏杰

47

黄平

48

安旭东

49

王泉

50

田兵

51

刘俊

52

何先锋

53

陆仁军

54

尹兴强

55

武湖

56

任军

57

赵玉斌

58

黎红宇

59

周健

60

李力

61

刘东

62

刘鑫

63

刘琼芳

64

苟武元

65

邓宏

66

刘嘉

67

彭俊

68

杨明

69

袁泽露

70

刘玉川

71

赵静

72

侯洪斌

73

肖雪

74

董文军

75

朱天国

76

李致辉

77

孙德良

78

杨蜀明

79

谢雨岑

80

安娜

81

张小涛

82

曾春

83

朱小明

84

亢国军

85

张歆

86

张晓蓉

87

唐勇

88

何伟

89

胡松

90

何伟

91

周梅

92

王一

93

贯颖

94

张德志

95

李小军

96

杨艳

97

梁斌

98

淳亚甫

99

蒲敏

100

刘伯军

101

汪洋海

102

卫宪

103

张剑寒

104

张春丽

105

李万青

106

何平

107

杨永周

108

杨俊武

109

何叶

110

侯雪峰

111

揭娟

112

黎晓晖

113

杨丽玉

114

王云

115

彭锋

116

马牧之

117

袁晓梅

118

欧广林

119

周万新

120

宋小林

121

钱昱成

122

赵登勇

123

王茜

124

李宁

125

周翔

126

蔡滨

127

王志勇

128

孙标

129

王全志

130

邱祥坤

131

胡燕涛

132

肖雪晴

133

谭晓

134

谢骁龙

135

范俭

136

范浩

137

佘勇成

138

曹智

139

常伟

140

侯晓青

141

方钧

142

杨颢湜

143

王亚星

144

任辉

145

雍雯

146

江军

147

张鑫

148

何焕然

149

苟钰杰

150

刘中山

151

黄贞礼

152

张磊

153

母忠伟

154

陈光月

155

苏辅军

156

岩队

157

岳邦全

158

王文奇

159

李玥

160

罗禄林

161

孙俊

162

黄建

163

于国强

164

吴爽

165

张少林

166

种德策

167

沈云华

168

方文杰

169

张超

170

段树文

171

鲁华

172

唐茜

173

王洲

174

侯杰耀

175

敬敏

176

刘海军

177

余黎

178

杨庆

179

赵荣飞

180

蒲霄

181

李丹

182

胡玖

183

刘沛

184

李耀

185

姚志斌

186

奂仲斌

187

刘军辉

188

习明钧

189

何泽星

190

武约伶

191

罗杰

192

张屹

193

向骥

194

刘锦明

195

赵波

196

山喻

197

王铭

198

邓金林

199

景程

200

谢富贵

201

徐博

202

陈治州

203

吴翔宇

204

李飞

205

赵普杜

206

张功辉

207

冯家玮

208

张永峰

209

谭渊

210

何大东

211

杜宇

212

李卫东

213

杨开培

214

李海滨

215

冯涔程

216

苟盛山

217

樊中川

218

李德兴

219

胡光明

220

李春良

221

陶新文

222

罗巍

223

王佳妮

224

蒲坤生

225

代诚

226

陈正洋

227

闫本兵

228

黄博

229

凡庭龙

230

陈军

231

闫洪仲

232

杜冬

233

母俊君

234

马斌

235

文政力

236

周学沛

237

龚玺

238

薛亮

239

杨庭亮

240

刘继华

241

翁林

242

池翔

243

闫静

244

马天保

245

何军

246

向东

247

卢祥东

248

党威

249

韩冲

250

刘左恒

251

朱丽

252

胡佳文

253

王天义

254

吴有甫

255

罗远武

256

刘阿朋

257

吴雄辉

258

刘占军

259

罗丰

260

邹松林

261

熊远

262

郭子睿

263

宋海城

264

肖小康

265

魏炳贤

266

杨浩畅

267

王正波

268

黄涛

269

杜泽涛

270

秦佳杯

271

周超伟

272

郭学高

273

李忠铭

274

杨耀辉

275

林鹏程

276

王莉

277

孙建玉立

278

郑尧

279

孙桃

280

袁呈成

281

张广飞

282

何智勇

283

冉鹏

284

于玉龙

285

童文涵

286

张海龙

287

唐嘉锴

288

高一策

289

周罡毅

290

张建国

291

吕奇鑫

292

雷婷

293

赵风嘉

294

姜理鹏

295

李鸿宇

296

敬乐

297

杨涛

298

姜伟贤

299

刘琨

300

陈雪玉

301

刘汐若

302

孙敬

303

赵家锋

304

刘益男

305

范琳童

306

赵恒

四、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广元公安信息网(含行政执法权利及责任事项的权限、程序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

http://gaj.cngy.gov.cn/index.htm

五、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公通字[2018]17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川公发[2014]98号)、《四川省公安机关办理破坏金融秩序、妨害税收管理秩序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标准》、《禁毒部门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标准》、《四川省公安机关办理治安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标准》

六、广元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一)重大行政处罚:

   1.责令停产停业一个月以上;

   2.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罚款;

3. 对个人处没收违法所得数额5000元以上,对单位处没收违法所得数额5万元以上的。

4.吊销许可证或执照,降低资质等级;

(二)重大行政决策:

其他涉及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全局以及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决定

(三)重大行政强制

1.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2.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3.取缔、关闭等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执行;

4.国家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决定。

七、广元市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对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的枪弹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检查对象:配备民用枪支的单位

检查内容:(1)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枪弹库24小时专人值守好值守人员交接班情况;

(3)严格执行枪支弹药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情况;

(4)枪弹库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

(5)枪弹库保险柜符合规范要求情况;

(6)枪支弹药保管、领用、使用情况。

检查对象:民用枪支生产企业

检查内容:(1)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枪支弹药保管、领用、使用情况;

(3)生产经营范围是否落实公安部许可的品种、销售范围等情况。

2.对民用爆破作业单位的现场管理、防范措施、结存信息、警示标识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检查对象: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民用爆炸物品

检查内容:(1)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爆破作业现场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

(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

(4)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

(5)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3.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燃放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检查对象: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烟花爆竹燃放企业

检查内容:(1)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证件,车辆是否有相关警示标志和防爆装置;

(2)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3)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路线运输;

(4)烟花爆竹燃放企业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

八、广元市公安局市场主体库或检查对象库

1.重点娱乐场所18家:广元池城娱乐有限公司、广元市动力熊动漫娱乐有限公司、广元悦动时光娱乐有限公司、广元银河九天娱乐歌城、广元市杰成娱乐有限公司、广元向日葵娱乐歌城、广元市印象派歌城、广元爱尚舞歌舞厅、广元星江娱乐有限公司、四川马索娱乐有限公司、广元常乐歌舞厅、广元市夜宴歌城、广元市金蜘蛛娱乐有限公司、广元沸点娱乐厅、广元市万东歌城、广元市利州区花亭汇歌城、广元市唐汇歌城、广元市东袖娱乐城。

2.特种行业37家

1.旅店业17家:青川县明城根酒店有限公司、四川苍溪文旅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季青酒店分公司、四川国森大酒店有限公司、四川省楠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旺苍县莱斯特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民泰金辉印象酒店有限公司、广元宝丽娜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飞跃住宿服务部、四川简爱酒店有限公司、四川金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云睿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广元雅乐酒店有限公司、广元市镕桦酒店有限公司、苍溪县丽晶商务酒店、苍溪世纪豪艇大酒店有限公司、四川苍溪文旅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苍溪县紫荆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2.印章企业20家:广元凯胜印章有限公司、广元川广国盾印章系统开发有限公司、广元市恒盾印章有限公司、广元神工印章有限公司、广元鸿程印章有限公司、广元市鑫宏印章制作中心、广元市成功印章有限公司、广元市卓成印章有限公司、广元市源泉印章有限公司、广元荣威印章有限公司、广元传承印章有限公司、广元市成功印章有限公司朝天分公司、广元市斌辉印章有限公司、广元富华印章有限公司、广元金玉印章有限公司、广元市君盾印章有限公司、广元市和林印章有限公司、广元铭玺印章有限公司、广元市捷成印章有限公司、广元市宏成印章有限公司。

3.保安服务业从业单位16家:四川龙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元朝天分公司、四川龙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元昭化分公司、四川黑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四川威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四川省定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广元市全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服务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广元市全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利州分公司、四川盛翔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广元市利信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龙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皇泽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苍溪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剑阁县安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青川县创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雄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旺苍县红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4.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2家:广元盘龙机场、四川省苍溪县城郊中学校。

5.民用爆破作业单位9家:四川铁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青川县宏达爆破有限责任公司、青川县宏瑞爆破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永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青川分公司、四川顺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旺苍分公司、四川顺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昭化分公司、四川顺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开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顺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利州分公司。

九、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或数量

检查方式

抽查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事项

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事项

1

广元市2024年成品油市场抽查检查

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单位

3%

现场检查

10月31日前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对成品油企业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公安部门

对散装汽油销售的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对油气回收治理、危废的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

对安全生产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油品质量、计量的检查

气象部门

对成品油企业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

2

广元市2024年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抽查检查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

100%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书面检查

10月31日前

公安部门(治安)

1.对民用枪支制造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2.对民用枪支配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3.对民用枪支配置使用单位使用枪支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个体、企业经营主体资格照证的检查以及发现经营过程中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查处

3

广元市2024年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检查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100%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书面检查

 

10月前 31日

公安部门(治安)

对保安培训单位基

本情况、教学情况、

强制使用培训和安

全管理、设施设备情

况的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个体、企业经营主体资格照证的检查以及发现经营过程中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查

 

4

广元市2024年爆破作业单位抽查检查

爆破作业单位

20%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书面检查

10月前 31日

公安部门(治安)

对民用爆破物仓储情况和爆破作业单位的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

对交通运输情况的检查

气象部门

对弹药库等仓储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

5

广元市2024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抽查检查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20%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书面检查

10月前 31日

公安部门(治安)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燃放情况的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

对交通运输情况的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

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的检查

气象部门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

6

广元市2024年公章刻制业抽查检查

纳入联网四川印章系统企业

10%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10月前 31日

公安部门(治安)

对公章刻制业治安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7

广元市2024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抽查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50%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10月前 31日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

公安部门(交警、治安)

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线路管理的检查

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的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环节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气象部门

对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场所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

8

广元市2024年网约车平台公司抽查检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

50%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10月前 31日

交通运输部门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活动的检查

公安部门(网安)

对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实名认证等环节网络安全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存在低价倾销、欺诈和对个人在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

税务部门

对纳税人(扣款义务人)税收缴纳情况的检查

9

广元市2024年车辆维修企业抽查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

2家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10月前 31日

交通运输部门

对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

公安部门(治安)

对治安防范情况、查验登记承修车辆信息情况的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对维修企业污染防治措施的检查

10

广元市2024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抽查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3家

现场检查

10月31日前

商务部门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

收管理办法》及《实

施细则》内容要求,

根据职能职责进行

抽查

 

公安部门(治安)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1.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技术的监管;2.配合商务部门对回收拆解企业按国家标准和规定拆卸、收集、储存、运输及回收利用报废新能源车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或者其他类型储能设备,将车辆识别代码、动力蓄电池编码、型号等信息录入有关平台的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

1.依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和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生产、销售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的机动车的,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后,有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2.对报废机动车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

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协同商务主管部门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

11

广元市2024年娱乐场所抽查检查

电影院及各类娱乐场所

3%

现场检查

10月31日前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

对娱乐场所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情况和经营情况的检查

公安部门(治安)

对娱乐场所治安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个体、企业经营主体资格照、证的检查以及发现经营过程中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查处

消防救援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要求实施,对娱乐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情况的检查

12

广元市2024年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抽查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3%

现场检查

10月31日前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

对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和经营情况的检查

公安部门(治安)

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13

广元市2024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抽查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10月31日前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公安部门(网安)

对上网实名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14

广元市2024 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抽查检查

 

学校和幼儿园

 

40 家

 

现场检查

 

10月 31日前

 

市场监管部门

 

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检查

 

教育部门

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

公安部门(食药环森)

依法受理、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打击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卫生健康部门

1.负责组织学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2.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3.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

15

广元市2024年旅馆业抽查检查

各类宾馆、饭店

3%

现场检查

10月31日前

消防救援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四川省

消防条例》要求实施

 

公安部门(治安)

对住宿人员登记情况,治安防范情况的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宾馆、旅馆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16

广元市2024年机动车检验机构抽查检查

机动车检验机构

60%

现场检查

10月31日前

市场监管部门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公安部门(交警)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GB38900、GB21861)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的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的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

对机动车维修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严格落实“三检合一”政策,严格执行GB38900标准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检查

17

广元市2024年快递服务标准抽查检查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

5%

现场检查

10月31日前

邮政管理部门

对快递服务标准的检查

公安部门(治安)

1.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对寄件人及寄件物品进行登记;2.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是否对寄件人交寄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

十、广元市公安局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一)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12〕63号)

(二)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交管〔2020〕69号)

(三)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14〕23号

(四)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12]19号);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五)公安部关于印发《拘留所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13〕24号)

(六)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部分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川公法发[2020]220号);

(七)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机关行政许可文书式样的通知》(川公发[2005]171号)。

十一、广元市公安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

(一)抽查重点娱乐场所2家,检查、抽查中发现问题3处,现场整改3处。

(二)抽查旅店业4家,检查、抽查中发现问题1处,现场整改1处。

(三)抽查民用枪支企业1家,检查、抽查中发现问题3处,现场整改3处。

(四)抽查民用爆破作业单位5家,检查、抽查中发现问题5处,现场整改5处。

(五)抽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4家,检查、抽查中发现问题12处,现场整改12处。

(六)抽查网约车经营单位2家,未在检查、抽查中发现问题。

(七)抽查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经营单位9家,检查、抽查中发现问题5处,现场整改5处。

(八)抽查车辆维修经营单位2家,未在检查、抽查中发现问题。

(九)抽查物业服务单位5家,检查、抽查中发现问题1处,现场整改1处。

十三、广元市公安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行政许可587095件。其中,出入境类32443件,机动车431552类件,驾驶证类102651件,非机动车类19669件,民用爆破类3件,爆破作业人员类659件,金融机构许可类118件。

行政处罚27360件。其中,交警支队及其所属部门裁决27324件,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裁决27件,广元市公安局机场分局裁决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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