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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gy/2026-0001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元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3-04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对广元火车站周边地区开展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广元火车站周边公共秩序,保障广大旅客出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开展广元火车站周边地区综合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广元火车站站前广场、周边道路、停车场等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在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区域以纠缠、尾随、拦阻等方式喊客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

(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使用无效证件的车辆、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三)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强行拼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在火车站广场及周边道路违法停车、超员载客、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在火车站广场及周边摆摊设点、擅自张贴广告标语、直播扰民以及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

(六)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制假售假、消费欺诈、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四、处罚措施

(一)对在火车站及周边场所实施喊客拉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二)对未取得营运资质从事客运经营行为,出租车拒载、议价、途中加价、不打表计费、强行拼客和网约车站点候客、巡游揽客等违规经营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三)对在站前广场违停、广场周边道路超时临时停放、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罚。

(四)对在火车站广场及周边摆摊设点、擅自张贴广告标语、直播扰民以及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治理条例》依法予以处罚。

(五)对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制假售假、消费欺诈、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六)对以吵闹、辱骂、威胁、纠缠、围攻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旅客积极监督举报喊客拉客、非法营运、商家不规范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

公安局:110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12319

交通运输局:12328

市场监管局:12315

广元站派出所:3444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广元市公安局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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