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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14天内所有湖北来广元及广元去过湖北的人员自身居家隔离的同时,其共同生活的亲属也要同步居家隔离,必须外出的,须报告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登记。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
2020年01月28日
一、对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来广人员实行健康提醒、健康筛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相关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要居家医学观察14天。拒不执行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01月28日
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未经允许不得停止营业,各经营单位业主在疫情防控期间要确保市场供应,加强环境消毒杀毒。所有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佩戴口罩上岗。 二、所有茶楼(茶...
2020年01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Ι级响应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0〕6号)、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
2020年01月28日
附件:驾校培训质量统计(2019年9月).xls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