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阴平街街道噪音问题 | ||
姓 名 | 向** | ||
写信时间 | 2017年08月11日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我就住于阴平街,该街道处有一家户外用品店,但是门口却摆了一个音响,由于我在外地读书,暑假才回家发现了这个问题,该店主每天清晨播放大声的音乐,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生活,我昨天去向她提建议,她竟问我住在哪里?合着我住的远了她还不关了?我早上提醒了她我要学习,下午声音又开大了,并且今天仍然开的很大声,时间还提前了,仿佛在跟我作对,我上网查询了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但是昨天我给公安局打电话,接线员十分不耐烦,并将责任推脱至城管局,并给了我一个根本打不通的号码,我昨天在微博公众号微青川的帮助下给县长,书记都写了信,但是实在是等不住了,希望您能帮帮我,我还是学生,早上需要学习,她家的音响声音不仅影响到我,肯定也影响了其它住户的生活,你们可以来实地考察,求求你们了!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请青川县局协调相关部门处复。 来信同志: 你好。 你的来信我局收悉,根据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向城管执法大队反映,城管近期将会对阴平街街道开展整治,如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政府热线12345。 法制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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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18-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