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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1-30   点击数:  

各市(州)公安局:

结合我省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工作实际,现将《关于深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公安厅

2024年1月22日

 

关于深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

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改革要求,以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想企业之所需、办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适时推举“便企、利企”新举措,不断创新和拓展金融机构安防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两项行政许可(以下简称“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方式方法,真正做到让办事企业“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路”,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精神,聚焦金融服务管理影响企业办事的“堵点、痛点”,牢固树立“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的服务理念,推动“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全力打造“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最强服务”。

二、工作目标

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在全省推行“金融两项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前台综合接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改革举措,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体验感、认同感、获得感。

三、改革项目

(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1.申请。

1)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金融机构凡有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向市(州)或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以下简称公安窗口)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审批表》)和所附材料目录清单(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目录清单项目的具体材料可以在评审现场提交评审专家组或送至公安窗口。

2)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金融机构也可以派员将《建设方案审批表》和目录清单及目录清单项目的具体材料直接送至公安窗口。

2.受理。公安窗口审核金融机构提交的《建设方案审批表》和所附材料目录清单是否齐备,资料齐备的确定受理,于1个工作日内将金融机构申报材料转送至本级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资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资料,由申请机构按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后重新申请。

3.评审。市(州)或县(市、区)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5至7名金融机构安全防范专家组成专家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评审,市(州)或县(市、区)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依据专家意见,在《建设方案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将《建设方案审批表》转送至公安窗口。

4.颁证。公安窗口根据《建设方案审批表》意见进行审批,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加盖市(州)公安机关印章的《准予施工通知书》或《不准予施工通知书》电子批文,上传至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由申请金融机构自行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

5.办结时限。自窗口受理之日起至颁证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1.申请。工程结束后,金融机构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向公安窗口提交《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以下简称《工程验收审批表》);也可以将《工程验收审批表》送至公安窗口。

2.受理。公安窗口收到金融机构申请的《工程验收审批表》后,于1个工作日内将金融机构申请材料传至市(州)或县(市、区)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

3.评审。市(州)或县(市、区)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5至7名金融机构安全防范专家组成专家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项目现场评审,市(州)或县(市、区)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依据专家意见,在《工程验收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将《工程验收审批表》转送至公安窗口。

4.颁证。公安窗口根据《工程验收审批表》意见进行审批。对通过评审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加盖市(州)公安机关印章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电子证照,上传至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由申请金融机构自行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对未通过评审的,公安窗口及时向申请机构说明理由,申请机构按要求完善相关事项后重新申请。

5.办结时限。自窗口受理之日起至颁证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市(州)公安机关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警种部门为成员的深化“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宗旨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本着充分酝酿、顶层设计、高效推进、便企利民的工作原则,做好动员部署,从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各市(州)公安机关要对标本方案,全面梳理“金融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找出办理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卡点,切实统筹行政审批、科信等警种,积极对接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推动网上授权、电子印鉴确认等工作,广泛征求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安全防范专家意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及实施办法。

(三)联系实际,扎实推进。各市(州)公安机关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边改进边完善,边实施边总结,创新工作模式,创建特色亮点。

(四)加强协作,确保质效。各市(州)公安机关要依托常态化警银联动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如期高效完成。

(五)强化监督,落地责任。各市(州)深化“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标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在政策支撑、安防专家和技术力量调配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严格时间节点和审批及验收工作流程,确保“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流程不走样、标准不降低、范围全覆盖。

(六)严格规定,规范管理。各地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公安部有关专业档案管理要求,对所有办结材料进行集中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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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深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改革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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