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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gy/2026-0002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元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7-03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加强“蜀道绿盾”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和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切实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高效能治理,坚决守牢美丽广元建设安全底线。

到2028年,“蜀道绿盾”生态警务机制基本建成,打击效能明显提升,治理效果显著增益,环境资源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多元支撑保障更加有力,昭化区“1236”工作体系经验全面推广,“古柏卫士”“警园协作”“嘉陵护源”等生态警务品牌初步形成。到2035年,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蜀道绿盾”生态警务机制成熟定型,源头治理、风险防范、打击犯罪能力更加过硬,全面融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护航美丽广元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生态领域违法犯罪。统筹网上网下、域内域外,加强情报导侦、专业研判和类案侦查,健全完善案件督办、集群打击、线索协查等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古树名木、非法捕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开采河道砂石、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突出犯罪。紧密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打击“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深挖彻查“保护伞”。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务院督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等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依法彻查、深度打击。

(二)全面构建生态警务主防体系。推动生态警务机制与林长、河湖长制、田长制深度融合,配备专(兼)职生态警长,形成“四长联动防控格局。整合公安、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旅、水利等部门资源力量,在翠云廊、唐家河、米仓山、白龙湖、亭子湖、柏林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实体运行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实行联合办公、联合巡防、联合执法。动员生态护林员、户外爱好者、环保志愿者及行业协会等力量,建立生态义警队伍,培育民间“生态卫士”,开展防范宣传、联勤巡护、线索发现等工作。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及时公布打击犯罪成效、发布典型案事例,建立一批生态法治宣教阵地。

(三)推动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坚持以打促治,采取公安建议函、提示函等方式,及时将发现的风险隐患通报有关部门(单位),推动前端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公安机关对研判掌握的犯罪输出地、隐患集中地、案件高发地、黑灰产业链等,及时报告属地政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坚持保护修复并重,结合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办理,依法督促行为人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探索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复耕复垦”等生态修复机制,推动构建“打击—修复—保护”闭环治理体系。

(四)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推动生态警务与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文旅融合等工作深度结合,以高水平生态保护赋能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侵害“广元七绝”等名优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地方特色生态产品品牌。深化“警务+产业”模式,为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绿色农业等产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深入开展“惠民利企”走访调研,全面精准掌握企业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方面面临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活动。

三、重点工作

(一)培育“古柏卫士”警务品牌。以翠云廊、拦马墙等古蜀道古柏群为中心,升级优化古柏“电子身份证”管理系统,完善“一树一档”数字化管护体系。组建由“1名古柏警长+1名古柏卫士+N名古柏义警”组成的古柏管护队伍,严格落实“一树一策”措施,协同做好巡山护林、隐患治理、线索摸排、矛盾化解等工作。林业部门搭建“智慧树”综合管理平台并接入公安指挥系统,实现重点古树智能监测覆盖率达100%。全面推行“古柏卫士”离任交接制度,确保古柏保护责任终身追溯,坚决守住“一棵不少、一棵不伤”底线。

(二)培育“警园协作”警务品牌。深化大熊猫国家公园川陕甘警园协作机制,建立省际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加强信息联通、巡护联动、案件联查、交流联络等工作。依托唐家河自然保护区科研中心,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唐家河片区生态共治中心,打造川陕甘结合部生态警务协作示范区。积极推动与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搭建数智共享平台,强化数据协同应用。建立完善执法办案协作机制,推动执法标准互认、办案力量互助,适时开展区域联合专项整治,全力维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安全。

(三)培育“嘉陵护源”警务品牌。立足广元嘉陵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核心区定位,在嘉陵江、白龙江、东河等重点水域布建“水陆空”立体感知网络,确保重点水域、重点断面监控覆盖率100%。推动“河湖警长”与“河湖长”深度融合,严格执行“河湖警长吹哨、部门联动报到”机制,充分运用无人机巡航、水质热感监测等手段,对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违法犯罪实现精准预警、快速打击。加强与甘肃省陇南市、陕西省汉中市等地警务协作,建立风险隐患联控、案件线索联查、交界水域联巡等机制,斩断跨省域污染链条,确保“一江清水出广元”。

四、保障支撑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生态警务建设第一责任人,建立生态警务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生态警务责任体系。公安机关牵头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部署、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发展改革、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加强保护和治理,强化政策协同,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风险共防、平安共保等工作机制,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

(二)强化科技保障。积极拓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生态警务中的应用,依托公安大数据基座,搭建“广元生态智防”大数据平台,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范围、标准和流程,推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的监测数据、执法信息、线索数据等与公安机关共享。坚持分步实施、急用先行原则,优先在古柏群、嘉陵江、唐家河、米仓山等重点区域布设智能抓拍、热成像、电子围栏等前端感知设备,其他区域结合实际逐步推开。依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雪亮工程”建设,立足实战场景,建立完善相关专题库,创新多模态融合应用数据模型,全面提升精确预警、精细管控、精准打防能力。

(三)强化执法保障。公安、检察、法院优化完善生态环境领域侦查、逮捕、起诉、审判、执行全链条协调联动机制,健全疑难案件会商机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强化公安、检察“双挂牌”案件督办和提前介入等措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衔接机制,畅通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双向移送渠道,加快检验鉴定标准转化,提升情报联商、执法联勤、应急联处、区域联防、源头联控效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辖、异地办案协作等制度规定,坚决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

(四)强化基础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政策支撑、项目保障和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科学统筹相关资金,落实生态警务工作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装备配备、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完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基层工作有序开展。市公安局统筹内外部资源,健全环境资源案件检验鉴定、涉案物品保管处置等工作体系。深化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提升涉案财物检验鉴定效能。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生态警务专业队伍建设,强化生态警务工作技能培训,持续提升生态警务专业履职能力。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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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加强“蜀道绿盾”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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